獨家代理銷售協議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獨家代理銷售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獨家代理銷售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事及中國軟體相關法律,並根據誠信及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此合同。雙方申明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所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嚴格執行本合同如下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地區總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優惠政策。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產品均為正版產品並保證乙方所在區域即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區域的客戶銷售本合同的標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有義務及時為乙方提供與產品銷售相關的技術支援、資訊及資料便於乙方開展銷售及宣傳工作,乙方在銷售方面應積極密切配合。
3.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銷售、市場、庫存等資訊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給第三方。
4.每次發貨量由雙方協商決定。首次訂貨量不得低於__________萬元(折扣後)。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積極主動推廣甲方的產品並配合甲方做好相應的市場活動,便於促進銷售。
2.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進行調換。(乙方造成的人為損壞如劃傷、壓裂等情況不在甲方負責調換範圍內)。
3.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產品相關價格、代理規定等情況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給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詐行 為,即銷售給乙方的價格高於其他代理商的,那麼乙方不受上款規定約束。
4.乙方保證不對甲方產品做任何侵權行為,不侵害產品發版權及商標權,在銷售過程中,一但發現版權被他人侵犯,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幫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屬經銷商或專賣店供貨。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一旦發生違約,違規行為對甲方名譽、經濟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其特約經銷商的資格,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增設代理或者直接實施銷售行為的或有價格欺詐行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五、銷售政策
1.乙方須銷售甲方的全部產品,甲方銷售給乙方價格為零售價的__________折(除特殊產品以外)。零售價見附表。
2.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
六、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三天內將貨發出。
2.鐵路:甲方負責將乙方所須產品走鐵路運輸運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車站,由乙方負責從車站提貨。
3.公路:甲方負責將乙方所須產品走公路運輸公司運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貨運公司,由乙方負責從貨運公司提貨。
4.乙方應在收到貨後應立即驗貨核查,如有問題須在三天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內沒收到乙方的通知視為本批貨與甲方的出庫單數量、品種核對無誤。
5.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調貨時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傳真影印件有效。
3.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零售價格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 __________
獨家代理銷售協議2
為實現甲乙雙方合作共贏,共同實現和分享高技術產品市場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成為智慧調溫家紡產品區域代理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授權範圍
1. 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法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2.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範圍內智慧調溫家用紡織品的獨家代理銷售經營權,並歸屬甲方總部統一管理。
3. 甲方為智慧調溫技術、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唯一合法所有者,授予乙方合理使用,乙方須按本協議規定範圍從事產品的經營活動。
4. 產品說明:本協議所規定產品,特指應用智慧調溫技術及智慧調溫纖維的家紡產品,包括 。如對其他產品有定製需求,雙方另行商議。
5. 乙方保證其經營資質及實力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真實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可以從事本協議規定的經營活動。
6. 本協議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有效。協議期滿前三十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簽。
二、銷售形式
1. 乙方必須誠信經營,積極促進產品推廣銷售,嚴格遵守甲方經營管理規定,維護甲方品牌形象及產品信譽。產品及營銷機構的裝飾裝潢、廣告宣傳、服務規範、價格策略、配貨渠道須高度統一。
2. 協議約定範圍內的銷售業務應由乙方直接管理和經營,如委託或授予他方經營,應謹慎稽核及嚴格管理,並對被授權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3. 甲方按照代理價格供應乙方,每次產品訂購在符合本協議規定前提下另行簽訂訂貨合同,具體約定產品要求、數量、包裝、價格等事宜。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可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另行協商產品價格。雙方在各自利潤範圍內承擔己方應繳稅款。
4.乙方年度訂購量應不少於500噸纖維,協議簽訂後 日內預付年度訂購量價款的33%。年度訂購量結算少於協議規定數量,協議於當年度結束之日終止。
三、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核定商品市場價格,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
(2)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協議,逾期支付貨款達到一個月,或對甲方產品信譽、智慧財產權等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要求賠償。
2. 甲方義務
(1)負責智慧調溫纖維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研發生產;
(2)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檢測報告、宣傳資料等有關產品經銷的輔助資料。
(3)向乙方出具授權證明檔案,維護乙方經營權益,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協議規定區域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
(4)向乙方提供產品知識、經營指導和相關技術諮詢。
四、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本協議規定期限及範圍內調溫家紡產品銷售經營權,以代理價格訂購纖維,並在許可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2)享有經營中產生的一切權益;決定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3)到甲方產品網站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4)享有甲方提供的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
2. 乙方義務
(1)按時交付協議規定款項;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對及價格調整,並提供相關支援;確保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2)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的產品權益,或有關協議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不得經營銷售協議範圍內的其它品牌同類商品,不得經營與本協議約定事務相競爭的業務;
(4)乙方對所獲悉的甲方商業資訊和技術資訊嚴格保密,謹慎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
五、違約情形
乙方如違反協議約定義務,出現超越授權範圍、損害甲方智慧財產權及產品信譽、經營同類其他品牌產品等行為,應當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和預期利益損失。
六、附則
1. 因任何原因協議終止,應在終止前結清已發生業務的款項。
2. 凡有關協議及履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以促進合作目的實現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3.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預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獨家代理銷售協議3
本銷售協議(以下稱本協議)由某(中國)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存續的公司,其辦公地址為_______,和(以下稱乙方)訂立,乙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存續的公司,其辦公地址為______。這裡提到的附屬公司指某(中國)有限公司參與投資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鑑於甲方希望由乙方為其銷售甲方的產品(以下稱為產品);及鑑於乙方擁有銷售這些產品的權力、能力、人力、設施、許可和任何要求的政府批准,根據本文所表達的相互保證,雙方茲達成協議如下:
1.雙方間的關係
按照本協議之條款及條件,甲方茲指定乙方為甲方的產品在中國的非獨家的銷售商,乙方茲接受該授權。
乙方是一個獨立的合方。本協議中沒有任何內容構成乙方成為甲方任何意議上的代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沒有被賦予任何權利或授權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義承擔或產生任何明確或暗示的責任,或以任何方式約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某)作為商號的一部分,且末經甲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關聯公司的任標誌,除非用以表示其為甲方產品的銷售商。
2.產品的供應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產品價格表後,按甲方規定的最低起訂量用發訂單給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訂購產品,乙方發出的所有訂有訂單須經甲方審閱及接受後方可生效。甲方有權拒絕接受把貨物提交給乙方。如無法在要求的交貨日交貨,甲方將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訂單時,把情況告知乙方,並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確定交貨日期交貨。
產品將用運費已付形式,運到乙方預先指定並經甲方接受的交貨地(以下簡稱交貨地)。在乙方接收產品之前,甲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乙方可以建議保險險種,但最終由甲方決定。
3.產品的接收
產品送達交貨地並由乙方接收後,產品的所有權轉移到乙方,產品損失的風險乙方承擔。一旦收到產品,乙方應立即驗收,經確認合格後乙方應立即在貨物簽收單上簽名蓋章,並交回甲方。
4.區域
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區域(以下稱為銷售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
5.付款
所有貨款(包括貨價、至交貨地的運費、保險費及與準備交貨或運輸檔案有關的其他費用)的支付均應以人民幣金額支付,除非甲方用書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條件,且甲方可以用書面通知形式隨時收回或變更這些其他付款辦法。
乙方應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交貨地收貨後21天內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支付每筆貨物的全部貨款,該購貨的金額應在甲方給乙方的信用額範圍內。乙方不能在本條規定的時間內付款將被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規定的補救措施,包括終止本協議和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乙方應將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員上。
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對本協議中的作何付款徵收任何稅項或關稅,不論是以預扣或其他方式,本協議下應付款的金額應相應提高,以保障在納稅後,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協議規定應付款的金額。
甲方有權以乙方目前或將來可能根據本協議或其他交易行為而欠甲方的債務抵衝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的應付款項,而不管產生此一債務的交易與本交易是否有關。
6. 銷售服務
乙方將盡最大努力促進產品在銷售區域內的銷售和使用。為幫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績,甲方將提供產品的有關知識。乙方應利用產品的有關知識銷售產品並促進產品的再銷售。
7. 智慧財產權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協議之外,不使用甲方的商標(以下稱商標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擁有的商標)。乙方茲確認商標是甲方獨有的及專有的財產,並且本協議一旦終止,乙方將不會在任何本協議界定以外的產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標或甲方產品特有的包裝。乙方進一步保證並同意本義務是連續性的,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乙方進一步保證並同意不論在本協議期間或終止後其將不會在任何國家或地區申請或嘗試註冊商標或與商標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標。
乙方進一小保證和同意不論在本協議期間或終止後其不會生產或銷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單位生產或銷售甲方的假昌產品或任何其商標或包裝與甲方產品的相似並易引起混淆的產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條規定的義務和保證,乙方的行為則是嚴重地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將有關案件提交給合適的政府機構或/和人民法院處理。乙方應立即停止這些侵權行為,並賠償甲方因其違約行為對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潤損失及其他任何實際和間接的損失。
乙方應只銷售帶有商標的產品。商標應被適當地顯示在乙方銷售的產品上的一切廣告、促銷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曉任何侵權商標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裝的情形,乙方應即時通知甲方。甲方將自行決定採取什麼樣的行動且所有收回的款項均屬於甲方。乙方應配合甲方以保護及捍衛甲方對商標及特有包裝的權利。
8. 標誌及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規定的要求,否則末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產品的任何標誌,亦不得在產品上新增任何東西。
9.信用保證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現及穩定的銷售成績,乙方可以申請信用額或申請提高信用額。根據甲方的要求超過人民幣''元的信用額須有乙提供的擔保或第三方為乙方提供有效擔保且為甲方所接受方可獲授予。甲方有權調整甲方給予乙方的信用額。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額時,乙方必須胡購貨之前支付所有的貨款。
10. 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及終止後五年內,將最嚴密地儲存因其與甲方的關係而掌握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程式、研究或發展有關的一切資料、工藝、配方、圖紙、商業秘密(包括但不現於市場資訊及客戶名單)(以下統稱保密資料),切末經甲方的事先書面授權,不得把保密洩漏給任何人。
11. 遵守法律及法規
乙方應任何時候在其銷售產品方面嚴格遵守中國各地現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規。如因乙方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造成其違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規而由此導致任何處罰,乙方應自行負責。乙方同意賠償並保護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層職員、董事、僱員、並連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損害或民事所賠之損失。
12. 18年匹配
本協議雙方保證為履行本協議而目前使用或將來使用的設施、裝置、操作、資訊系統和其他所有系統和工序應該是XX年匹配的,並保證能夠履行在此所規定的義務、陳述和保證並確保XX年匹配而導致該方不能履行該義務、陳述稱保證,該方將被視為嚴重違約。該違約方應全面負責賠償守約方和/或第三方因該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13. 期限及終止
本協議的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開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後,除非任何一方於期滿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否則本協議將逐年自動延展一年。
不論前款如何規定
1)當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義務(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應通知後的10天內改正錯誤時,另一方可以隨時發出通知給違約方即時取消及終止本協議。任何一方在發生上述違約情形時末能行使此權利不影響該方在相同違約或其他條件或保證的違反再次發生時終止本協議的權利;或
2)當乙方末能按本協議的規定付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而無需發出任何通知;
3)當乙方進入清算、資不抵債、申請與其債權人之間簽訂、預防或中止協議,申請破產,或當乙方的大部分資產或大部分股份已轉移到與甲方或其任何關聯公司的競爭對手相關的公司或聯合體或受到該公司或聯合體的控制時,甲方保留可以隨時發出通知給乙方即時取消及終止本協議的權力;或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而無需任何理由。
本協議的解除或期滿將並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協議下應付款項的義務。除非甲方提出以當初方購買產品的價格收回,否則乙方可以正常價格賣掉其仍存有的產品。
14.銷售許可
方應負責取得所有對於在其當地市場範圍內銷售產品所必需或建議應取得的一切許可、同時及其他授權。如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期限屆滿,乙方應把該等許可、同意及其他授權讓給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該等許可、同意及其他授權,按照甲方的自由選擇。
15.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對本協議或其項下任何義務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礙或干擾,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事件、政府行為、國家或勞工動盪、戰爭、恐怖或其他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及時通知另一方後受不可抗力影響一言履約的義務將在該阻礙、制或干擾範圍內被免除。但該方應盡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礙履約之因素,並應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後,立即繼續其履約行為。如果因不可抗力導致一方能履行本協議超過30天,則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16.特別支付
甲方不會為了影響任何第三方的決定以獲得任何利益或好處而直接或間接支付任何現金或實物給該第三方。本協議中沒有任何內容授權局方在履行其於本協議下的義務時直接或間接地此類支付,且甲方亦不會補償此類支付。
17.資訊之提供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銷售甲方產品業務必需的資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資訊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工商登記情況、稅務登記證影印件、財務報表、辦公地址、倉庫地址、郵寄傳票地址、電話號碼、收貨章樣鑑、發票收取人、貨物引取人、帳號等。前述資訊或資料如有任何變動,應即時告知另一方。對於擁有高效分銷商補貨系統(即edr系統)的乙方,甲方將透過電子資料交換系統向乙方提供產品資訊,配額資訊和訂單確認資訊,並確保所提資訊的完整、準確和及時。
乙方將透過電子資料交換系統定期向甲方提供產品的進銷存資訊,並確保所提供資訊的完整、準確和及時。
18.通知
任何本協議下要求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以當面送達、掛號郵件、電傳或傳真形式傳給:
甲方:____(中國)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須以本協議規定的方式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這些修改應在另一方收到此通知時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電傳、傳真形式或當面送達,則此通知的收到日期應該是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日期或當面送達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掛號郵件發出,則此通知的收到日期應該是從寄出的郵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19.權利之轉讓
未經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無權把其於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力或義務部分地或全部地轉移或轉讓給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於本協議下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甲方公司的附屬公司和並聯公司。
20.爭議之解決
對於任何產生於本協議或與之有關的爭議,雙方如不能友好的解決,應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21.繼續執行
在解決某項爭議期間,雙方應在其他方面繼續執行本協議。
22.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3.可分割性
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不可強制執行的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或與之相沖突,其於的條文仍將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強制執行性。雙方同意如果某一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不可強制執行的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或與之相沖突,雙方將友好協商用一則有效的、可強制執行的條文代替前者。該有效的條文應在執行本協議時,在最大限度範圍內能使雙方達到其經濟、商務及其他目的。
24.棄權
本協議之任何一方沒有行使或延遲行使其於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不得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對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單獨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視為對其他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
25.標題
本協議各條款之標題僅用參考意圖,並無法律效力。
26.整體性及更改
本協議將取代雙方以前就本協議主題事宜達成的一切書面或口頭的協議,並將構成雙方間就該主題事宜達成的整體協議。本協議的任何變動或更改,只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之充分授權人簽署,方可生效。
27.生效
本協議將在雙方授權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8.附件
下述檔案將作為協議的附件,並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附件a:銷售服務條款(略)
附件b:殘損品處理規定(略)
附件c:優惠付款條款(略)
上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這些附件有差異或衝突,以本協議為準。
之授權代表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國廣州簽署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__________(中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