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和出納的職責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按期報帳,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總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資料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3)緊密聯絡工程計量部,準確核算聯合施工單位應分攤的各項稅費、應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4)與裝置部、材料部保持緊密聯絡,協助裝置部和材料部搞好機料管理,嚴把成本控制關。
(5)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洩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稽核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並在登記後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檔案。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洩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二條、財務部門的職責與權利
1、財務部門的職責:依法組織與實行經理部的日常會計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資料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2、財務部門的權利:稽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專案經理。
第三條、財務日常工作辦法
1、公司財務部採取印鑑分管制度,出納一枚,會計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時,交由總經理監管。
2、財務人員稽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總經理。
3、大額購買材料、辦公用品等,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4、報賬發票需用發票貼上薄,由財務會計稽核後,總經理簽字報銷。
5、外出辦事交通費,視具體情況由會計主管及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6、費用報銷的程式是:報銷人收集原始單據→會計初步稽核同意→總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制憑證→出納付款或會計制憑證沖帳。
7、不按有關規定執行報銷程式的,一律不給予報銷。
8、報銷金額,不能有任何塗改,塗改後的報銷憑證,不能報銷。
第四條備用金及借款程式管理
1、採購人員、專案經理、對外聯絡業務人員等可借支備用金;每人借支累計總額具體規定為: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1萬元,總工5000元,辦公室主任1000元,部門負責人1000--3000元,其他人員視具體情況而定。
2、備用金借支程式:借款人申請→會計稽核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出憑證→出納付款。
3、民工個人,不能直接向財務部借支,必須透過所屬施工工區負責人向財務借支。
4、借款人必須在每年年底、或離職、工程竣工前報銷沖帳,對借款人未及時償還的借支,財務部門有權扣工資償還。
5、超過借支總額累計金額的,不能再次借支。
6、備用金使用過程中,1000元以內的經濟活動可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同意,否則不給予報帳。
上述相關規定,若遇到特殊情況,可視具體情況,總目經理簽字同意後,靈活變通處理。
第五條支票領用管理
1、支票由出納管理,出納開具支票,應由會計稽核。
2、專案負責人有需要領用支票需經總經理特批方可跟出納領用。
3、支票領用人對所領用的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收款人名稱等全部內容可能發生的差錯負全責。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
1、業務招待費僅限於招待與本專案有關的單位及個人。
2、因辦理經理部相關業務事項,發生的誤餐費,可以報銷。
3、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必須取得正式發票,並在發票後註明時間、經辦人及證明人。
4、業務招待費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以上報銷,但發生業務招待費前應告知總經理。其他人員一般情況不得報銷業務招待費,若特殊情況需由部門負責向總經理反映審批後方可發生,報銷程式按財務日常工作辦法執行。
5、業務招待過程中發生的無票支出,由總經理同意後,財務統一辦理。
6、專案部各部門的業務招待費,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合理開支。
第七條差旅費的報銷
1、因為需出公差,專案部主要人員和負責人,由總經理根據事由緩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飛機、火車或汽車,票務費用,按實報銷;其餘人員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緊急情況下,總經理特批者除外。
未經同意的飛機票,只能按照火車(硬臥)票報銷,差價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2、住宿費標準,按總經理規定。
3、差旅費報銷只能包括車船費和住宿費,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要單獨報銷。
4、所有出公差者,均需填差旅費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第八條、工程款項管理
1、公司工程專案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註明工程款項匯入公司的銀行賬戶名稱。
2、所有專案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公司直管專案根據工程情況按計劃安排支付。各專案部應及時提供材料發票,如果在公司劃撥工程款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發票的,應由專案經理寫借條,借條交給公司財務處,原件留委會計處,到時用材料發票兌換借條。如果到工程完工還有發票未提供的,公司按5%的比例收取稅費。
3、專案從建設單位收取的所有款項(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為工程款收入,
4、專案資金必須確保用於專案生產經營,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5、掛靠專案應及時交納稅金及公司管理費。
第九條計價單的開具
1、專案部發生的相關工程成本費用支出,收款單位(或個人)憑部門開具的《工程計價領款書》到財務部結帳。
2、《工程計價領款書》由計價者根據工程部門相關業務的原始單據,核實計算後開出。財務部稽核只對金額正確與否負責,不對原始單據的正確性負責。
3、《工程計價領款書》由相關部門簽字以明確責任後。交專案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作為記帳憑據。
4、《工程計價領款書》應每月開一次,手續完善後交財務列帳,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計價領款書》採用公司統一印製的。
第十條工資核算
一、一般程式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及提成或績效工資,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於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稽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工資單經財務主管、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並不得向他人洩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薪酬結構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
3)基本工資加提成制;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交通補貼等構成。
3、對應於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範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5、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6、加班費計算方法:
(1)法定節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300%)÷21.75天x加班天數
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效益工資的評定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職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度來評定,各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評定。
8、各部門職工各種補貼遵照國家勞動法和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材料款核算
1、鋼材、水泥、砂石料、主要裝修材料等建材,購進時,材料部應向財務部提供規定的《材料結算表》,並附過磅磅單,經材料部負責人簽字,主管專案副經理稽核,專案經理審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採購,由專案部與固定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定點採購,分月結算。零星材料,必須附有詳細清單和單價,由主管專案副經理稽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電器材料、漆料、等。
3、每月25日為材料結帳日,同時材料部向財務部上報《材料使用匯總表》,並附材料領用的詳細清單。上述單據,最後經材料部主管簽字生效,財務部以此為依據,進行專案成本核算,結算各項工程的材料實際成本
4、每月材料部必需與財務部進行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合,帳實相合。對於產生的差異,材料部填報《材料盤點表》,說明情況,並報主管專案副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實施
1、本財務管理辦法為試行辦法,其未盡事項,由財務部制定相關條款的《實施細則》予以補充。
2、本財務管理辦法上報公司總經辦稽核、備案。
3、本財務管理辦法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生效,自年月日起實行。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定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七章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