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透過組織旅遊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鬆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範公司旅遊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願原則。
二、實施細則
1、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遊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遊補助經費。
2、旅遊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聯絡旅行社統一安排。
3、安排旅遊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按照自主、自願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遊或不參加。員工家屬如有意願參加旅遊活動,亦可向綜合管理部報名自費參加。
5、旅遊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旅遊活動的,則該員工可享受相應的旅遊補助,工資照常發放。
(2)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
(3)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正常上班、無補助。
(4)遇法定節假日旅遊的,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通知臨時加班的員工,按正常工資計算方式計算。
(5)旅遊補助標準: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旅遊活動的人員,每人補助旅遊費用的50%。
6、綜合管理部旅遊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絡時,必須說明在旅遊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旅遊標準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組織員工進行旅遊活動。
1、 凡在本公司工作連續滿半年以上的員工享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的權利。半年以下的員工暫無資格參加。
2、 公司在一個工作年度內以不同形式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並記入員工檔案,公司以各員工的不同表現給予員工不同待遇的旅遊專案。
(2)、公司的旅遊專案的等級。
1、 普通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內遊(如:雲南麗江、廈門、九寨溝、三亞等旅遊勝地)。
2、 高階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外旅遊(如:泰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旅遊勝地)。
(3)、員工享有不同旅遊專案的規定。
1、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普通旅遊專案。
2、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高階旅遊專案,特殊情況除外。
(4)、旅遊活動紀律
1、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專案,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遊的聯絡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徵得全部導遊和領隊同意,並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抵達景區遊覽前,謹記導遊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遊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於集中地點等候導遊返回尋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菸,少喝酒。
6、在旅遊中,暢遊奇山秀水、名勝古蹟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遊活動期間,遊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旅遊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儘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5)、相關說明
1、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
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擬訂、修改,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