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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範文(精選7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

為節約辦公費用,規範辦公用品領用手續,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控制辦公消耗成本,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實行“辦公用品領用”制度。凡需領用辦公用品的部門及人員,必須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然後上交辦公室,由辦公室辦辦理。請各部門認真執行,並給予積極配合。

一、訂立辦公用品申領制度本著以下原則:

1、厲行節儉,反對浪費;

2、合理申請,從工作角度出發;

3、加強保管,責任到個人;

4、手續簡便,易操作。

二、辦公用品領取規定:

1、辦公用品包括耐用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易耗品包括:A4、A3紙、水筆、筆芯、圓珠筆、鉛筆、膠水、固體膠、橡皮擦、垃圾袋、一次性杯子、衛生紙、抽紙、菸灰缸等。耐用辦公用品包括:訂書機、垃圾桶、水桶、剪刀、電話機、計算器、直尺、插座、隨身碟、票夾、資料夾、熱水瓶、拖把等。

2、易耗辦公用品中對以下有特殊規定:每個員工三個月內限領水筆一支、水筆筆芯3支、圓珠筆1支、鉛筆1支;每個部門六個月內限領膠水2瓶、固體膠2支;每個員工一年內限領橡皮1塊;一次性杯子、抽紙、菸灰缸僅限領導辦公室領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但超過此標準領用,必須由辦公室主任簽字方可再領。

3、耐用辦公用品已於此制度規定前領取,在今後正常使用發生的損壞時,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安排修理,如不報告或擅自將損壞的辦公用品丟棄,使用者個人按非正常使用損壞照價賠償。

4、對於報廢的辦公用品,要做好登記,在《報廢單》上填寫用品名稱、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並由部門領導同意簽字後,到辦公室辦理報廢手續,再憑《辦公用品領用單》申領新用品,否則不予領用。

辦公用品的領用時間定於每週二下午進行,因此,各部門需在週五下班前將需領用的辦公用品上報辦公室。如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況急需時,辦公室儘量配合。

3、為能給每位員工提供滿意的服務,需領用大量或較貴重的物品時,經請示領導,將所需用品名稱、規格、數量、使用時間提前一週告知辦公室,以便及時添置。

4、辦公用品須經領用人簽字方可予以發放。

5、各部門指定專人填寫《辦公用品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簽字後,上交到辦公室,每週二下午領取,使用辦公用品的員工到該部門指定人處領取並簽字回饋辦公室。

6、部門指定專人領取物品時必須到辦公室在辦公用品領用單上一一列明並簽字,使用保管人一欄必須註明由誰使用保管,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並承擔責任。

三、辦公室每月彙總出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清單及單價一覽表,並結算出各部門辦公用品費用。

該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財務,一份交領導,一份歸辦公室存檔。

本制度自即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明確辦公用品的申購、審批、採購、驗收、報銷及領用等規定,減少辦公費用開支,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 辦公用品的申購及審批規定:

1、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綜合管理部保管員根據每月用量及庫存情況,於每月的月底進行統計申購。

2、非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各部門需使用的辦公用品如屬於非常規用品,首先須報本部門經理審批,然後報分管副總經理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綜合管理部採購,如果價值超過XX元以上的,還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

3、綜合管理部採購人員填寫申購單時,必須詳細註明所申購用品之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申購部門等,對於常規的辦公用品,應固定一個物美價廉的品牌,不宜隨意變更。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採購規定:

1、採購人員應根據已審批的申購單要求進行採購,有疑問的'須即時反饋,否則出現採購錯誤,由採購人員承擔責任。

2、採購人員採購辦公用品時,務必把握“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確保所購用品質量。

3、在價格和質量基本穩定的情況下,不應隨意更換辦公用品的品牌,否則綜合部保管員有權拒收。

4、所有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採購,特殊用品經行政副總批准後可由申請使用部門購買,且均須提供發票(以加蓋印章方為有效)和購買處地址及電話,以便市場調研。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驗收及報銷規定:

1、綜合管理部保管員負責辦公用品的驗收。

2、保管員驗收辦公用品時,必須嚴格依據申購單的有關要求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有質量問題的,一律作退貨處理,對數量或單價有疑問的亦可拒收,並向上反映。

3、所有辦公用品必須憑正規發票後附入庫單,經綜合管理部保管員驗收簽字,綜合部經理稽核,分管副總和總經理稽核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第五條 辦公用品的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發放,各部門需使用辦公用品的可按審批程式到綜合管理部處領取,綜合管理部保管員原則上按照《辦公用品消耗標準》予以發放。

2、各種筆芯、鉛筆、墨水、橡皮、雙面膠、膠帶、資料夾、檔案袋、回形針、大頭針、大小便箋、稿紙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後領用。

3、圓珠筆、中性筆、塗改液、筆記本等常用品的領用,除需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外,還須注意領用週期,原則上領用週期為三個月(對於已領過圓珠筆或中性筆的,原則上以後只能領用筆芯)。

4、計算器、電話機、u盤、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領用和更換,除需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經綜合部經理審批准外,領用時還須以舊換新。

5、印表機、傳真機、飲水機、碎紙機、電腦、辦公桌椅、檔案櫃、保險箱等貴重辦公用品用具的領用,必須由行政副總經理批准,並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6、領用人員離職時,須清還領用之辦公用品(易耗品視情況而定),如有丟失的須按原價扣還。

第六條本制度從二零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規範我採購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費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列入營業費用範圍的各種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紙張、勞動保護用品、衛生潔具、電子裝置、營業器具、其他。本辦法所稱的採購、管理行為包括:採購管理、實物驗收保管行為,並採取責任分離的原則。

一、採購管理

1、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專業用品分類,每類用品確定兩家以上固定供應商,集中採購。分行採購委員會以集中招標、集中詢價的方式確定供應商。供應商一經確定,原則上不隨意更換,更換供應商應按照上述程式確定。嚴禁各經營單位及部門自行組織採購。

2、實物保管部門(辦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據日常耗用情況以填寫《公事聯絡單》的形式提出採購計劃,經主管審批同意後由行政部集中採購。實物保管部門負責用品的入庫、保管和領用,不參與採購行為。

3、行政部門按照採購清單,根據供應商的報價選擇採購,報價清單由財務部門留存。根據《公事聯絡單》、購貨發票、由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清單交財務部門審批。財務部門審批時應核對銷貨清單與原留存報價清單,出現價格不符時,可提交財務委員會討論重新選擇供應商。

4、在《公事聯絡單》額度內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報銷,超過《公事聯絡單》範圍的採購,由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計劃外臨時採購,單筆金額500元以下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超過500元的須財務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

二、實物驗收管理。

實物保管部門根據銷貨清單驗收用品登記入庫,記錄收、發、結 存數,並定期核對賬實。各經營單位及部門領用時需逐筆註明領用數量及金額,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保管部門為每單位設立臺賬,每季度末結出各單位領用物品數量、金額,交財務部門分單位核算。

行政部門根據需求採購的物品必須移交實物保管部門驗收入庫,若臨時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單位使用,同時補辦移交入庫及領用手續,無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單據財務部門可拒絕出賬。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4

為規範我所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根據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採購、保管和發放辦公用品應堅持工作需要、勤儉節約、多店詢價、購前審批、公開透明、記錄完整、定期稽核的原則。

二、辦公用品採購的審批程式:由需用辦公用品的人員向辦公室主任提出書面購物申請。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制定採購計劃,按以下程式辦理:

1、一次性開支在500元以下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指定2人辦理。

2、一次性開支500—5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3、一次性開支在5000—10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稽核,由主要領導審批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4、一次性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經有關領導稽核後,提交領導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按以下程式進行:

1、保管人員核對購物清單後,對購回的物品登記,按照保證質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則,分類存放。

2、保管員憑辦公室主任審批簽字同意的領用單發放物品,領用單留存備查,並做好詳細記錄,領用人員要簽字認可。

3、保管人員要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向主任彙報,及時編制採購計劃,按規定採購,保障供給。

四、分管領導隨時組織辦公室主任對保管和發放工作進行檢查,並徵求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進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五、在辦公用品採購過程中,如有違法行為,要依紀依法予以追究。對於賬物不符,記錄混亂,服務不到位的保管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5

一、辦公用品管理條例

1、辦公用品應登記造冊,並由秘書處統一發放和管理。

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程式領取相關物品。

3、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時,應由該部門負責人打申請報告並簽字,經秘書處同意方可領取,並備錄在案。若領取物品數量較多或大件物品,需報上級組織。

4、各部門領取的辦公用品由部門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5、各部門應有節制的使用辦公用品,避免鋪張浪費。各部門領取的物品應按規定數量領取,超出、破損部分均由部門自行解決。

6、辦公用品為公有財產,不得損壞、遺失、據為已有。

二、辦公用品借支條例

1、各部門向辦公室借出物品,需經秘書處負責人登記在冊,並註明所借物品名稱、數量、借出日期和歸還日期。

2、辦公用品不得擅自向外借用,特殊情況急需外借時,須由使用方向秘書處打借條,經同意後方能借出。

3、借出物品應及時歸還,經檢查完好後,方能登出借條,並由秘書處保管。

4、借出物品未及時歸還者,由借出人員負責追回,並停止借物者借取資格。

5、辦公用品支出應由秘書處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求,按規定程式發放。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裝備處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範我處辦公用品的使用,本著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根據我處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分類

1、低值易耗品,如:碳素筆、圓珠筆、鉛筆、筆芯、筆記本、訂書機、橡皮、膠水、列印紙、複寫紙、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圖釘、夾子、資料夾、檔案盒、**、拖布、暖壺、燈泡等價值較低的易消耗日常用品。

2、高值易耗品,如:硒鼓、墨盒、電話、插座、計算器、滑鼠等價值較高的易消耗日常用品。

3、高值辦公用品,如:電腦、印表機、檔案櫃、辦公桌椅等價值較高的物品。

4、印刷品,如:稿紙、信紙、記錄本以及各科室需要印刷的表格、檔案等。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及領用

裝備處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領用和保管。

1、低值易耗品和高值易耗品要根據計財處每月下達的可控費用指標,節約經費開支,在不超支的情況下,進行適當定量領用。領用時需填寫《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領料單》,先由主管科長稽核,再經處長蓋章批准後,方可定量領用。

2、高值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使用科室或使用者進行管理。領用時使用者需先報主管科長,主管科長再報處長批准,最後由辦公室起草報告申請。

3、印刷品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各科印刷資料時,需經主管科長批准後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聯絡印刷廠進行印刷。

三、辦公用品的發放

1、低值易耗品的發放:每位職工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應本著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進行發放。

2、高值易耗品的發放:應以舊品換新品,保管人需登記好發放的時間、品名、數量,並由領料人簽字。

3、高值辦公用品的發放:由科長根據批示後的報告內容,申請處長批准後進行發放。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7

一、為了響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號召,使辦公物資管理和使用合理化,本著厲行節約,滿足需要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用品分為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和日常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包括計算器、筆、紙、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膠水、電池等。固定資產包括計算機、印表機、攝像機、照相機、傳真機、影印機、伺服器、辦公桌等。

三、物資採購:

1、辦公用品的採購,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屬特殊物資經局長室同意可由申購部門自行購買。申購物品應填寫物品申購單,報局領導批准同意後,方可購買。

2、物資採購由辦公室負責,並採取以下方式:

1)定點:按照區財政局招標定點單位進行採購。

2)定量:對油墨、紙張、一次性水筆、筆芯等動態調整,保證常備物資的庫存合理性。

3)特殊物品:屬區財政局規定招標範圍內物品,透過政府採購中心招標採購。其它物品堅持比質、比價原則進行採購。

四、辦公室根據物資分類,進行不同的領用和管理方式,建立個人物資使用保管臺帳,記錄、使用、維修、保管登記情況。

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並做好造冊登記和發放登記。

個人保管物品:計算器、隨身碟、訂書機等物資,如有損壞遺失,須提出申請報局長批准,才能重新配備。

實物資產:每人所使用計算機、印表機等資產,須妥善維護,正確使用,如確需維修,提出申請,請確認,報請局長室批准。

五、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辦公室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

六、根據辦公室對各人的領用,使用情況和裝置物資維修、遺失記錄,核算各人辦公成本,年終進行統計彙總,評選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