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起見內發生多次事故時交強險的賠償
《交強險條款》交強險合同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在這條規定中,也明確指出了交強險責任限額就是對“每次”交通事故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現行交強險最高賠償為122000元,分無責任和有責任的賠償。
交強險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有責任時: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
(一)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