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勞動保障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登記手續。

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

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檔案批覆。

附報資料:

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影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影印件)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影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1.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到社保領表,填好後辦理社保登記證;

2.公司、社保、銀行簽署三方協議(代扣代繳)

3.利用採集軟體錄入公司資訊、員工資訊,做報盤檔案,列印人員增加表到社保報盤,先去醫保再去社保

4.報完後一個月到指定銀行領取個人醫保存摺,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數核定,醫保定點醫院變更

6.增減人員在每月20日前報盤

7.繳費基數是按照你當地去年平均工資的40%為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