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農業經濟管理

農業局亂收費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農業局亂收費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認真貫徹落實《轉發農業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教育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印發20**年農民負擔檢查情況和20**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意見的通知》(粵農〔20XX〕166號)和《轉發關於深入開展涉農亂收費專項治理的通知》(韶農辦【20XX】62號)檔案精神,我縣全面開展了涉農亂收費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涉農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方面

1、農村義務教育領域。縣教育局與農村各中、小學校長簽訂了治理教育亂收費責任狀,強化了教育收費責任意識。學生教輔資料在徵求學生及其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願徵訂或購買;學生食堂在徵詢學生家長意見及其監督下,明碼實價,由學生自由搭配選用。

2、農村計劃生育領域。社會撫養費較難足額徵收到位,不存在收取其他費用的現象。

3、農民建房領域。縣國土部門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關於公佈農民建房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對依法利用本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農民,只按標準收取5元/戶的土地證書工本費,不存在變換形式、變換名目、以“稅”代費等名義向建房農民收取其他費用。

4、婚姻登記領域。嚴格落實婚姻登記政策,無搭車收費行為。

5、生豬養殖領域。嚴格按照縣物價局核定的收費專案、標準收取屠宰加工服務等費用。

6、農業用水領域。嚴格按照規定計收農業水費,不存在攤派、搭車收費的做法。

7、農機服務領域。在發放農機購置補貼過程中不存在搭車收費的'現象,自願性經營服務收費根據農民意願由其自由選擇,無強制性收費行為。

(二)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方面

8、村級組織領域。應由政府承擔的建設和服務費用、部門工作經費沒有轉由村級組織負擔;沒有以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義舉辦的“濫培訓、濫考察、濫開會”等增加村級組織負擔的行為;不存在以贊助、捐助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教師工資、活動經費等做法;不存在村徵訂黨報黨刊超限額的現象。

9、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域。在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稅務登記、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證照年檢等事項過程中,不存在亂收費、亂罰款等行為。

(三)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面

我縣從20**年開始被省裡列為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縣,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專案一律要報縣減負辦審批備案,所有專案均按照省的檔案規定開展籌資籌勞,不存在以資代勞等現象;沒有出現超範圍、超限額籌資的行為;一事一議籌資由鄉鎮一事一議籌資專戶管理、專案村自行規範使用,不存在鄉鎮統籌使用的做法;財政獎補資金實行報賬制,報賬後統一由縣財政局撥付到專案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存在套取、挪用財政獎補資金的行為。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視,嚴密組織

涉農亂收費專項治理涉及多部門多領域,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我縣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由主管農業的副縣長牽頭,農業局負責組織排查實施,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明確責任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確保這次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2、制定實施方案。為指導各鄉鎮、各涉農收費部門有序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縣農業局下發《關於深入開展涉農亂收費專項治理的通知》,進一步強調了開展涉農亂收費等農民負擔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了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節點安排。各鄉鎮、各涉農收費部門也結合當地和部門實際,制定了可操作性強的方案,進行清查治理。

3、公佈舉報電話。為體現減負政策的陽光操作,推動專項治理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縣裡公佈了涉農亂收費等農民負擔問題舉報電話:0751-635292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各鄉鎮、各涉農收費部門也公佈了各自的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

4、加強監督檢查。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切實開展,防止走過場,縣減負辦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深入鎮、村開展督促檢查,檢查自查自糾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