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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賣不出東西要從基本工資里扣錢嗎?

在試用期賣不出東西要從基本工資里扣錢嗎?

我是跑銷售的業務員,但是這個產品不好賣,這個月快要結束了,業績目前是0

我現在的狀況是:

還在試用期內

07年11月28號與用人單位簽訂3個月試用期(到08年2月28日)

工資是700底薪 提成(按6%拿提成)

我已經做了一個月了,上個月只做成了2家,給公司創造了170塊錢的效益,而我在試用期的工資是卻是700元,上個月的工資也發了(拿了710塊錢 40塊錢的`交通補貼=750塊),所以我創造的效益還沒有我的工資多,所以老闆急了,給我一個業務量,就是本月要完成2500塊,不然少500就從工資里扣100,算了一下,2500/500=5個級別,如果一家做不成那就要扣我100*5=500塊,底薪700 40塊交通補貼=740,740-500=240塊,眼看就要道月底了我目前的業績就是0,那我本月只能拿240塊錢,請問這家單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個跑銷售的業務員在試用期內賣不出東西,難道還要從基本工資里扣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