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是多少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人員一般都會對事故的責任做一個劃分,而事故雙方則根據這個責任劃分確定最終的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然後才進行交通事故賠償。那大家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是怎樣的嗎?請閱讀下文了解詳情。
一、保險公司在保險最高限額內優先賠償。目前,交強險有責賠償的限額是12萬元。無責限額是2萬元。
二、保險責任限額以外的部分,根據交通事故是發生在機動車之間還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作區別對待。
對於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1、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形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注意: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應當按照下列比例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
1、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減輕80%至90%;
2、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減輕60%至70%;
3、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減輕30%至40%;
4、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減輕20%至30%。
屬於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或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的劃分主要是在機動車之間進行的,如果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則責任全由機動車一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