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官司要如何打
如何
一、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1、先了解對方有無交強險,如有,是哪個保險公司。警察處理交通事故時會有記錄,可以詢問處理事故的警察。
2、將司機和保險公司均列為被告。
3、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限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超出部分按雙方責任分擔。
4、具體賠償專案和計算標準如下:
醫療費
憑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例、診斷證明等證據材料,按一審法庭辯論前已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經醫療證明或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等未發生的,可將來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誤工費(專指被害人本人的誤工費)
=誤工時間×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按近3年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近3年平均收入的則按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誤工時間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護理費
(=收入×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計算;否則按當地護工同等級護理報酬)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護理期限計至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不能恢復自理能力的,最長不超過20年。
交通費
相關憑票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宿費
該住宿費被害人本人產生的費用,不同於15項的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
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算。60歲以上,年增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按5年計算。注意: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即可以調低或者調高。
殘疾輔助器具費用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該項是客觀標準,沒有彈性。
被撫養人生活費
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精神損害撫慰金
權利人為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親屬。
因傷致殘者特有的
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3項
死亡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
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多項
實際發生的,以合理為限。注意與第2項的誤工費相區別。
5、直接請律師
二、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請律師嗎
無論是對於受害者還是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於意外造成,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會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一般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認倒黴,有的`受害者能獲得一點賠償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權益,因此還會錯過了訴訟時效,留下後遺症終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卻成了他人的自動提款機,由於企圖隱瞞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斷勒索,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拖了數年未能解決。因此,對於交通事故律師而言,能夠迅速合理合法地處理好交通事故賠償事宜,無論對受害方還是肇事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對於原告來說,律師費是可以作為一個賠償專案向被告主張的,因此,花錢請律師還是“值得”的。
在有些人眼裡,交通事故案件相對簡單,沒有太大技術含量。其實不盡其然。交通事故賠償中涉及的法律很多,但是如何正確有效地把握證據,如何合理地確定賠償專案和訴訟標的,如何快速地解決爭議,這不僅業務知識要全面,實踐經驗要豐富,而且要心理成熟,臨亂不驚,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能準確把握對方當事人的心態,這沒有一定的執業經驗是不能達到這一水平。交通事故賠償中約有15個賠償專案,每個賠償專案在什麼情況下適用,用什麼樣的證據形式來證明,如何作出有利於我方當事人的答辯等,只有身在其中不斷地研究,才能更加深刻地體會其中無窮的奧妙和樂趣。
選擇什麼樣的律師:
1、講究職業道德,對案件認真負責。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標的較小,但事關人命的大事,必須委託責任心強的律師。如果不想代理交通事故的,不要勉強他們去代理。
2、專業素質高,辦案能力強。律師差異較大,現行法律太多,精通所有法律的律師是沒有的,要請具有交通事故專業知識的律師代理。可以多找幾家律師事務所諮詢透過比較鑑別然後再做選擇。
3、諮詢案件,以便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