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公開演講應注意哪些問題
候選人發表競選演講的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點:
(1)本人基本情況。如年齡、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家庭情況、工作簡歷、競選條件(特長、能力、優缺點、政績)等;
(2)競選職位及理由;
(3)治村方案,包括三年任期工作目標及具體措施,為村民辦哪些實事、好事;
(4)表明正確對待當選與落選的態度。每位候選人競選演講的內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對自己的'優點和成績說得恰如其分,不誇大不縮小;對自己的缺點敢於正視,不掩飾,不推諉,徵得選民的理解和支援。演講時,只談自己的情況和打算,不涉及他人,更不能攻擊、貶低其他候選人或村民;要謙虛,不講大話、空話、假話、不隨意許願。
候選人在回選民提出的問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回答問題要有禮貌,一般要給予正面答覆,尤其對選民提出的比較尖銳的問題和與事實有出入的問題,必須保持冷靜,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予以回答;
(2)回答問題,要擺事實,講道理,以事實說服選民;
(3)回答問題不推諉,不迴避,多做自我批評,善於緩解選民的情緒,避免與選民發生衝突或對立。對選民提出涉及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或者屬於人身攻擊、個人隱私,以及屬於保守國家秘密範疇等有關內容的,候選人可不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