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計的方法及重點
一、加強物資招標過程審計監督
集團公司規定:凡採購物資標的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專案,必須採取公開招標競價方式。成立由採購部門、使用單位為主的招標組進行招標競價,由監察部、審計部、財務部、工會組成的監督組對招標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重點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計:
1.審查投標單位資格、信譽、經營狀況等。
2.審查投標價格及中標價格、中標單位。
3.監督招標過程是否客觀公正,是否執行公司有關規定。對於招標中出現的投標單位少於兩家,投標時拉幾個單位當“託”,供貨單位輪流坐“莊”,價格相對較高等損害公司利益、暗箱操作的做法,我們及時提出否決意見。
二、加強合作單位資信情況審計
1.對於公司在ISO9000質量體系監督下的物資採購單位,實行抽查審計。
2.其他單位採取初次報審詳查法,堅持無資信證明或情況不明的不審、代理人無代理證書或超出代理許可權的不審、合同內容超出該單位經營範圍的不審、沒有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的不審。
三、加強委託代理人代理許可權審計
集團公司法人代表對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做出明確規定,但仍有少數二級單位為了採購方便,逃避歸口部門審批,擅自簽訂超越授權範圍的合同。為嚴肅紀律,審計部嚴格按公司授權範圍審批合同,把住物資採購歸口管理關口。
四、加強合同條款審計
為了防止合同欺詐,避免合同糾紛,減少經濟損失,重點審計以下條款:
1.質量、技術標準是否準確。
2.計算單位、計量方式、摺合方式等是否準確。
3.運輸、包裝費用由誰負擔,界限是否明確。
4.價款結算是否按招標競價結果簽訂合同,本招標產品是否進行詢價、比價、市場調查等,價格是否含稅。
5.付款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結算規定。
6.成套裝置及重要備件是否留有質量保證金。
五、加強合同價格審計,降低採購成本
價格審計是合同審計的重中之重。審計人員按照合同上所列的品種、規格、價格、質量標準,運用不同的審計方法合理確定物資採購價格。
1.公開招標競價法。100萬元以上物資採購實行三家以上單位公開報價、二次報價、最終報價等方法確定中叫標價,審計時依據招標小結審批合同價格。
2.成本計及法。主要針對金屬結構件等非標準裝置而採取的方法。審計人員依據不同非標準裝置的`消耗定額,摸清當時材料市場價、人工工資、機械臺班費用、測算出應消耗的直接費,再給出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和利潤,及應交稅金,最終判定供方產品的價格是否合理。
3.直接審定法。適用於不受原材料價格漲落影響,供應價格相對穩定且價值較低的物資。合同價與同期、近期產品價格基本一致,即可直接認定。如果價格出現較大差異等不正常現象,要調查清楚,做到動中有數。
4.市場調查法。主要針對市場用量較大的通用材料、價格相對公開的產品,如建材類的鋼材、水泥、木材等;家電、工業電器中的空調、冰箱、電腦等,透過市場調查,確定價格的合理性。例如,我們審計2000年9月簽訂的一份計算機備件合同時發現,該批備件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我們透過上網查詢、電話諮詢、深入科技市場調查等方式,掌握了準確資訊,通知採購單位,重籤合同。
5.橫向、縱向比較法。橫向比較法是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之間採購價格相比較。縱向比較法是將當期價格與前期比較,在考慮到市場材料、人工機械漲落等因素後,判定價格合理性。
6.比質比價比信譽法。由於冶金行業使用的裝置、備件材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僅靠價格這一標準確定已不能滿足生產需要,還需考慮質量和售後服務、信譽等因素。對於僅僅價格低、其他方面不清楚的單位,採用產品試用方法,試用合格後,才能簽訂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