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暑假勤工儉學工作合同
甲方:xx公司
乙方:
為保障學生勤工儉學的順利進行,更為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省人事廳人才服務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的目的及意義:
為保證XX年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順利進行,甲方在充分考慮乙方的實際情況後,為保證乙方人員順利進廠參加社會實踐和甲方的應得利益的有效保障,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甲方在乙方上車進廠前收取乙方車費150元,待進廠後第一次結算工資時,扣取管理費130元。(實際車費據實際情況收取,車費高管理費低,共計280元)。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學生進廠參加社會實踐,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進廠參加工作,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交通費用。並給予乙方200元的誤工費作為補償。乙方個人原因所造成的未能安排,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
2、甲方保證對乙方學生進行進廠前的安全及廠規、廠紀的宣傳教育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學生進廠實習前,講明實習廠家的實習情況,保證學生的知情權不受侵犯。
4、甲方保證實習廠家按時發放工資,如廠家未能及時發放或故意拖欠工資,甲方負責追回。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實習廠家的.爭執,由學生個人原因引起的爭執除外。
6、甲方保證學生在去往實習廠家的過程中的安全。保證乙方安全順利的到達實習廠家。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如果甲方未能履行上述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2、乙方保證參加社會實踐期間,服從實習廠家的安排與規定,按時、按量的完成廠家所交給的任務。
3、乙方保證到實習廠家的過程中聽從帶隊人員的安排,不掉隊,不託隊。到實習廠家之後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因好奇或其他因素到廠家禁止的或有危險的地方去。否則,出現問題由個人承擔。乙方未經過甲方即廠家同意,不得擅自離崗,否則,一切問題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實習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結束。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精神,商議解決。本協議若與國家法律相違背,以國家法律為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