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預埋安裝包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水電工程預留預埋,安裝順利完成,按照標準規範要求完成施工任務的.總體目標,同時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岷東城區棚戶區改造(二期)工程。號樓標準層(富牛鎮)。
二、號樓標準層水電圖所有預留預埋 及二次安裝,消防及預留預埋,由乙方承接。
三、乙方不含製作盒子、泡沫、套管。
四、工程單價:每平方 元,標準層面積最終勞務方結算為準,其中含進度、安全獎 元/㎡。
五、木工程付款方式以工程勞務和重慶達康簽定的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為準。乙方不準因為工資沒有到位鬧事或停工,乙方必須寫承諾書。
六、乙方如半途退場,保證金不退還所有人工和工資,不給以結算,作為違約金,(不退,不結算)並且還要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七、籤合同時,乙方須交保證金肆仟元整,主體六層,完工退還。
八、乙方不準任何理由(天氣熱或其它原因)跟不上進度。
九、乙方安全責任,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各類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式,如乙方任何罰款都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承包後,自負盈虧,風險自擔,文明施工,工完料清。
十一、乙方承包後,工具、機械自帶。
十二、安全事故:有勞務方買建安險,若發生意外(事故),除保險合同賠償的費用外,甲方將以乙方的安全獎勵 元/平方米作為賠償,不足部份由乙方補足,節餘的安全獎勵由乙方領取,若無安全事故,則安全獎勵 元/平方米全額領取。
十三、停電、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甲、乙 雙方各自承擔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財務結算清賬目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