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葉種植採購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省(區、市)_________市(地區、州)_________縣(市、區、旗)菸草公司(部門)
乙方:_________省(區、市)_________市(地區、州)_________縣(市、區、旗)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委會_________小組
菸農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ic卡號碼:_________
為貫徹落實國家菸草專賣局菸葉生產"市場引導、計劃種植、主攻質量、調整佈局"的指導方針,確保菸葉生產的平穩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要約主要內容
┌──────────────────┬────────────────┐
│指令性菸葉收購數量(公斤)││
├───────┬───┬──────┼────────────────┤
│指導性種植面積│││號煙田畝│
│││├────────────────┤
│烤煙(白肋煙、│││號煙田畝│
│││其中├────────────────┤
│香料煙等)│││號煙田畝│
│││├────────────────┤
│ (畝) │││號煙田畝│
├───────┼───┴──────┼────────────────┤
│種植品種││畝栽煙株數(株)│
├───────┼─────┬──┬─┴┬───────────────┤
│調製設施│數量(座)││容量│①____畝、②____畝、③____畝│
││││││
││││││
├───────┼─────┴──┴──┴───────────────┤
│指定收購站││
├───────┼───────────────────────────┤
│收購時間││
└───────┴───────────────────────────┘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市場需求和優質菸葉生產要求,本著有利於提高菸農效益的原則,指導乙方選擇適宜地塊,合理進行輪作,發展適度規模種植。
2、向乙方提供菸草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透過的優良品種。
3、向乙方兌現本年度菸葉生產物資扶持或優惠政策,推薦優質高效農藥、化肥等煙用物資。(附件1)
4、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技術諮詢服務。
5、入戶指導乙方做好初分預檢工作,約時、定點、輪流收購,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6、在煙站張榜公佈菸葉收購價格(附件2),懸掛根據國家標準製作的收購仿製樣品。認真執行菸葉國家標準和國家菸葉收購價格,嚴格遵守菸葉收購工作的各項規章和紀律,公平、公正驗級。
7、對交售手續齊全、符合菸葉國家標準要求的合同內菸葉,甲方全部收購。對需要重新進行分級挑選的,須向乙方說明原因,經乙方重新挑選整理符合要求後,方可收購。無合同或超合同菸葉一律不予收購。
8、必須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足額支付菸葉收購款,不打白條。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備種植優質菸葉的土地、勞力、資金及菸葉調製裝置等條件,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種植。
2、服從區域煙田規劃安排,保證同一地塊不連年種植菸葉,按照以煙為主的要求,合理進行輪作。
3、保證將甲方提供的扶持物資全部用於菸葉生產,不挪作他用。
4、保證種植甲方所提供的種籽或煙苗,不使用自留、自繁菸草種籽。
5、不使用未在菸草上登記的農藥品種,不使用降低菸葉品質的化肥、農藥等化學品。
6、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方案要求進行各環節的菸葉生產,確保菸葉的標準化和規範化生產。
7、保證按照菸葉國家標準要求和技術指導進行分級扎把,不摻雜使假。
8、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數量向甲方出售菸葉,自覺維護菸葉收購秩序。不跨站(點)交售菸葉,不向第三方出售菸葉或提供售煙ic卡、合同,不倒買、倒賣、轉借合同。
四、違約責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約定條款,乙方可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舉報,申請裁決,確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二)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約定條款,乙方應返還甲方提供的本年度菸葉生產投入補貼,或以市場價格折價返還甲方,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附則
(一)本合同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若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不能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在其它約定事項中註明。
六、補充條款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烤煙(白肋煙、香料煙)產前投入補貼標準
┌────┬──────┬────┬────┬───────┐
│補貼專案│補貼標準│兌現時限│兌現數量│備註│
││(元/畝)││││
├────┼──────┼────┼────┼───────┤
││││││
├────┼──────┼────┼────┼───────┤
││││││
├────┼──────┼────┼────┼───────┤
││││││
├────┼──────┼────┼────┼───────┤
││││││
└────┴──────┴────┴────┴───────┘
本扶持標準由_________市(州、地區)_________縣(市、區、旗)菸草部門負責解釋,服務監督電話:_________;菸農舉報電話:_________。
附件2:烤煙(白肋煙、香料煙)收購價格表
單位:元/公斤
┌────┬────┬────┬────┬────┬────┐
│等級│價格│等級│價格│等級│價格│
├────┼────┼────┼────┼────┼────┤
│││││││
├────┼────┼────┼────┼────┼────┤
│││││││
├────┼────┼────┼────┼────┼────┤
│││││││
├────┼────┼────┼────┼────┼────┤
│││││││
├────┼────┼────┼────┼────┼────┤
│││││││
├────┼────┼────┼────┼────┼────┤
│││││││
└────┴────┴────┴────┴────┴────┘
1、憑此合同種植、交售菸葉和供應煙用物資。
2、本合同不準偽造、塗改、損壞、撕頁、不準租借、轉讓或買賣,違者一律視為無效。合同填寫字跡要工整。
3、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簽訂的法律文書,必須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有丟失,應持有關證明到縣級菸草管理部門掛失,經審查確認後,方可補發新合同。
4、該合同由國家菸草專賣局統一監製,非本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