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屋出租合同範文
住宅房屋出租合同範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不得用於商業經營。
第四條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按月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第七條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
第八條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第九條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租房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第十二條本租房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存備案。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房屋出租合同範文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夏爾登吉區平安小區3號樓4單元2樓東戶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一年(從2014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全部租金為壹萬元整,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間的水、電、暖氣費、物業費有關費用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三、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間愛護房屋設施,如有人為破壞,乙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四、合同期滿後乙方如果不繼續租用,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如繼續租用乙方有優先權。
五、甲乙雙方在租用期間均以本合同為互相依據,信守本合同條款,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房屋出租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願意將常德市橋南金麟燈飾城9號門面一間三層租給乙方經營燈飾。(不包括一、二樓樓梯間)
一、租期從2013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0日,租金為每年肆萬元整(¥40000。00元),此後租金隨行就市。
二、付款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三、本房如需要辦理出租證,甲方應提供有關房屋的證件,費用由乙方支付(不包房產證、土地證等房屋產權證)。其它的一切稅務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四、本房的內牆由乙方自己裝修,但資金來源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乙方如果續租,需提前告知甲方,並於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將來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續租,甲方將有權掛牌另行出租。
五、乙方有權轉讓,但需徵得甲方同意。
六、本房在經營期間不得經營違法亂紀,注意防火、防盜,如有發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七、本房在裝修期間如需改動,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動。
八、租賃期間收取押金壹仟元整(1000。00元)。合同期滿,房屋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原樣。
九、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付款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