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直接離職?
現在的單位,每週工作6天到7天,有時候節假日也會有加班,但是從來都沒有加班費。每天幾乎都會加班,工作從早八點到晚7點,午休時間也會被剝奪。
就是這樣的上班,開工資的時候老闆還會想方設法的罰款。
忍受不了了,想問下,怎樣的`情況下可以直接離職。
我們是壓一個月的工資的,我寧可不要工資了,都不想再在這破地方幹下去了。
而且工作了半年多了,至今沒有保險。
前陣子讓我們簽了個合同,說是17年的,辦保險用的。
當時頭腦一熱,簽了,但是後來和人事部門的人說了,不想繼續幹了,讓她不要給我籤合同了,也不知道合同是否作廢。
但是合同沒有給我。
也沒有保險
這樣我是否可以直接離職呢?
其實我還是想要回那壓的一個月工資的,總覺得憋屈啊,幹那麼多活,不僅扣錢,壓的工資還不給,真憋氣。
但是要是交接的話,以我們公司一貫的作風,肯定最後交接的工作都是白做,還是會想方設法的把工資都給扣沒的。
只能認倒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