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在考試改革背景下教師應如何轉變考試觀念論文
論文關鍵詞:考試觀念全面發展教學目的觀關鍵詞:考試觀念全面發展教學目的觀
論文摘要:作為21世紀的新型教師,要適應考試改革的時代要求和素質教育的發展,必須及時更新自己的考試觀念。本文分別從考生、考試質量和考試評價三方面,對教師考試觀念的轉變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如何從教學目的觀、教學內容觀和教學評價觀這三個角度實現這種觀念上的轉變,進行了探討。
在當代的高考制度背景下形成的“一考定終身”的考試觀念深深地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很多考試專家和學者也已經開始反思這種應試教育存在的弊端。作為21世紀的現代型教師,應該樹立怎樣的考試觀念?如何實現這種考試觀念的轉變?這些問題都是教師們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樹立怎樣的考試觀念
1.考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差異相結合。目前,大部分的考試都把重心放在考生的智力發展上,忽視了考生的德體美勞等能力的發展和個性差異,這是有悖於新課改的教育理念和考試改革的時代要求的。對於教書育人的教師來說,我們不僅要關注考生德智體美勞能力的全面發展,同時也要關注考生的個性發展。
(1)不僅要注重考查學生的智力發展,更要注重學生的德育、體育、審美和勞動技能的培養和考查。一個優秀的學生,不僅能夠掌握和運用學科知識,更應該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道德品質和審美能力以及具備基本的勞動技能,這樣才能全面適應社會對於人才素養的要求。因此,教師平時除了對學生知識的傳授,還要定期開設思想道德教育課程和審美教育課程,鼓勵學生平時多多鍛鍊身體和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並定期進行學生的考核評估。
(2)不僅注重考生整體的全面發展,也要注重考生的個性發展。每個考生都具有自己的個性,教育不僅要注重培養考生的各項能力的全面發展,同時也要針對學生的個性差異,鼓勵他們順應自己的個性去發展,充分發掘他們的內在潛能,鼓勵個性發展,即是每個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自由地安排課餘時間,去學習和培養他們的特長。在評價過程中,教師不應該用統一的標準去評判所有的考生,尤其是那些具有專業特長的考生,更不能把那些特長生和學習上處於弱勢的學生劃分為一個特殊群體來對待。
2.考試質量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相結合。考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是衡量考試質量的兩個重要指標。考試必須具備公平性和有效性,才能正確地、客觀地評估每個考生的知識能力技能水平,選拔出符合社會要求的人才。但是,目前考試仍然存在著很多不公平的、無效的現象,比如考生享有教育資源的區域不公平、高科技考試作弊現象,以及考試的效標維度單一等,都會使考生處於不公平的競爭。
(1)城鄉之間、東中西部之間的經濟發展存在巨大差異,導致所享有的教育資源也存在巨大差異。與城市和東部地區的考生相比,農村和中西部地區考生的教育基礎也相對薄弱一些。如果教師或考官用同一套標準去衡量和比較他們的能力水平,並進行鑑別和篩選,這對教育發展水平落後的農村和西部地區的考生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教師要多瞭解學生,給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學生提供學習方法的指導和學習資料的幫助,多關心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儘量減少城鄉學生之間出現的學習資源享有的差異性。
(2)對於屢見不鮮的考試作弊現象,教師要遵循學校考試監督管理制度,對待考試作弊的學生,要採取“一教育二處罰三處分”的處理方案,嚴格維護正常的考試秩序,促進學校的考風建設。同時,平時要加強對考生誠信考試的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考試觀,並採取成績綜合評定的方法,將學生平時的課堂表現、考試違紀表現和成績評定掛鉤,以鼓勵他們加強平時的學習,減少作弊現象的發生。
(3)一個“好”的考試,就是要在某方面能夠有效地測量出考生真實水平的考試,它直接反映了考試目的的達成程度,能夠直接將考生的學習效果反饋給教師。因此,教師應透過各種途徑儘量編制效度高的測驗,使命題更科學,並且建立多種效標標準,提高評分的客觀性,對考生的知識水平進行檢驗和衡量。
3.考試評價的多元性和綜合性。目前,考試評價方式主要以傳統的紙筆考試為主,評價標準主要以考試分數衡量學生整個階段的學習情況,這種以偏概全的評價方式和標準很可能會導致學生的畸形發展或片面發展,從而使學生形成錯誤的考試觀,阻礙考試改革的進行和素質教育的發展。因此,教師應該改變單一的考試評價方式和標準,注重考試評價的多元性,以便全面地評估學生的整體狀況和綜合素質水平。
(1)在考試評價方式方面,應將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除了採用傳統的`紙筆測驗和考試分數作為衡量學生的學習效果的定量指標外,還可採用調查報告、小論文、活動觀察、成長記錄袋和綜合素質評價等質性評價方法作為定性指標,這樣才能全面、客觀地評價學生的整體學習效果。
(2)在考試評價標準方面,作為教師,我們不能單憑一張試卷去預測學生所有的知識能力水平,同時還應記錄學生平時的課堂表現、小測驗的成績、日常作業的完成情況,以及考生平時的排名等,來綜合評估每個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習效果。這樣有助於及時發現每個學生出現的學習問題,並給予正確的指導。
二、如何實現考試觀念的轉變
1.教學目的觀的轉變。目前,很多教師都受到應試教育觀念的深刻影響,把學生的考試作為自己教學的唯一目的,同時也把這種觀念灌輸到學生的腦子裡,因此,形成了“考什麼,教什麼,學什麼”的局面。出現這種現象的真正原因是社會和學校只是一味地追求其升學率的高低,教師和學生都只注重考試的結果,而忽略了學生知識技能的真正掌握和運用程度。這種功利性過強的心理,往往會影響教師的教學動機和教學內容,從而阻礙學生的身心全面發展。
作為教師,要建立考試只是評估學生知識技能掌握程度的手段之一的教學意識,考試的作用在於把學生所學到的知識和教師的教學效果反饋給教師,使教師全面地瞭解怎樣才能提高教學效果,而不是把考試作為教育的終極目的。真正的教學目的應該是透過教學這個途徑,使學生真正獲得將來進入社會時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懂得如何運用這些知識技能去適應社會的發展需求,而不是讓他們成為考試的機器,成為應試教育的受害者。所以說,教師的教學目的觀需要及時更正,以便促進考試觀念的轉變和考試改革的進行。
2.教學內容觀的轉變。目前,教師的主要教學內容是圍繞考試這個中心點,按照教材的基礎知識按部就班地進行教學。他們過多地倚重教材,片面地強調書本知識,忽視了實際能力和綜合素質的培養。教師不僅要傳授書本上的知識,也要傳授課外的知識,強調學生實際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要多與實際生活相結合,鼓勵學生在生活中進行學習、在遊戲中進行學習和在合作中進行學習。
此外,由於考生是考試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因此教學內容還應該包括對學生考試心態的調節和培養。考場上有勝利者,必然就會有失利者,如何讓學生在得失之間維持心態上的平衡,緩解學生的怯場現象和考試焦慮心理,這也是每一個教師所必須做的。因此,教師還應定期對學生進行考試觀念教育的課程。給學生講述包括考試觀、應試策略、考試焦慮及干預等方面的知識,幫助他們養成良好的考試心態,學會正確地認識和對待考試,淡化並最終消除學生錯誤的考試觀念,樹立正確的、科學的考試觀。
3.教學評價觀的轉變。傳統的考試功能主要強調它的區分與選拔功能,這樣就人為地把學生劃分為三個群體:成績好的學生、成績中等的學生和成績差的學生,這種標籤化的行為很容易使那些成績差的學生產生自卑心理,打擊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也容易引起師生間的對立和衝突,不利於師生關係的和諧。因此,這種單一的教學評價觀應該得到及時地更正。
(1)要做到教學評價內容的轉變,由單維的評價內容擴充套件為多維的評價內容。不僅評價學生學科知識的考試分數,更要注重對學生的學習態度、創新意識、獨立探索能力和人生觀價值觀等綜合素質的評價,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2)要做到教學評價方式的轉變,由單一的評價方式轉變為多元的評價方式。傳統的教學評價只注重對結果的總結性評價,對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探索能力和創新精神等缺乏重視,忽視了對學生的形成性評價,從而限制了學生的全面發展。因此,在評價方式上要將考試的診斷性評價、總結性評價和形成性評價相結合,真正發揮評價對學生髮展的促進作用。教師的傳統教學評價觀的轉變對於糾正唯分數論和建立多元評價考試體系也具有重要作用。
總之,教師要及時轉變錯誤的考試觀念,更新教學目的,豐富教學內容,改進教學評價,樹立以學生的個性差異為中心,以考生的全面發展為目的的考試觀,注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和考試分數的科學使用,實現考試評價的多元性,儘量使考試做到公平、有效,從而促進考生的發展和素質教育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郭凱.實施素質教育的首要前提:觀念的轉變[j].西南師範大學學報,1999(2).
[2]程凱,王衛東.考試社會學概論[m].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0:60.
[3]王偉宜,王晞等.考試與評價[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