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專案經理的責權現狀分析論文
摘要:在各種施工型別中對企業專案經理的責任現狀進行分析,我們發現一些大型建築公司的企業專案經理負責的範圍大但是權利小,然而中小型建築公司的專案經理卻往往有很大的權力,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容易產生問題。文章針對公司的專案經理責任不清楚,並且專案經理的責任和權利不平等的現象,研究並分析了施工企業管理和專案經理之間的關係,對如何把企業和專案經理的責任劃分清楚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關鍵詞:專案經理;責任與權力;專案管理
由於我國的建設工程企業實行經理責任制度的時間較短,並沒有真正理順清楚專案經理的職責和權力,企業的責任職能和專案經理的責任職能的分工並不清楚。一些大中型施工企業的專案經理責任大而權利小,這就會導致專案經理不能對專案生產過程當中的要素進行及時有效的控制,進而影響了專案目標的實現和完成。這種管理方式不能將專案經理的工作熱情有效的激發出來,他們是被迫在進行管理和工作,這樣就或多或少會減少專案的經濟效益,進而影響整個公司的盈利情況。但是相反的是,一些小建築公司的專案經理的權利卻非常大,缺乏相應的機制進行控制。這樣做就會給一些重大的建設專案增加風險,給企業帶來潛在的金融危機和危險。
1建築企業專案經理責任與權力現狀分析
1.1對專案經理權力監控的缺失。由於專案經理地位的重要性和作用,大部分的建築公司都會將權利分配給專案經理,包括財務和物資的分配問題。比如一些公司就有類似“公司專案管理條例”的規定,專案經理作為總承包人,可以獨立承包公司的審批備案,自由裁定專案結構、人事調整和收入分配。換句話說,專案經理對於人才的調整和選拔,對於收入的分配起著主導的地位。從正面瞭解,這些權力應該是專案經理所應當具備的,這樣才能與他們的責任保持一致,也是其職責的需要。然而,一些專案經理往往不能從專案目標本身去考慮,而是將專案經理的嫡系,與專案經理所交甚好、對經理比較聽從的人來安排在一些重大的崗位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專案經理在日常工作的實際情況將很難準確地反映到企業層面,專案經理其實就可以一手遮天,對專案完全管理。
1.2工程分包帶來的問題。自20世紀90年代後期,伴隨自營施工能力的不斷髮展以及公司戰略的要求,一個工程的資源匹配上逐步的重視使用社會的施工力量,為了達到提高公司的資源結構,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量的目的,與此也可以對加速擴張公司施工力量有極大好處,還可以提升公司在市場的佔有率,並且可以躲避,轉嫁部分的市場風險。現階段,最經常見到的工程專案的紕漏,形成最嚴重的反面影響就是在租賃以及分包的管理上。通常來說,租賃以及分包的管理都是經該公司有關職能部門主管,主管部門提出一些價格方面的指導建議。經由專案部門與出租方或者是承包人制定相應合同,上報公司主管部門進行審批與備案。存在最主要的兩個缺點:首先,是計算工程量,對金額幾千萬的專案來說,是很簡單的在工程計算上動一些小手腳;其次,對於工程款的支付上,付款的多少,以及時間的早晚,這是專案經理可以自由操控的。此外,還有一個更大的風險,專案經理和其他權力位置的人員,完全可以借用他人名義,實際上是自己組織的團隊或者採購裝置承包自己管理專案上的工程,其後果是不可想象的。
1.3工作績效評價標準的公正與合理性。對專案經理的工作業績進行審查的標準,主要是考察對上級組織下達的指標完成的情況。因此,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績效評價標準,也主要就是建立一個目標是公平合理的設定。目前,對於性質類似的專案來說,用同樣的指標去評價貢獻不同的工作專案部門,其實是存在有一定的不公平。此外,小規模、涉及投資金額小的工程,其成本的發展空間也相對較小;規模大、投資金額大的專案,其成本利潤也大。對成本指標來說,其指定的目標準確與否,直接關係到整個專案團隊的利益,更關係到整個公司的效益。如果成本指數定得太低,專案經理本人就會失去工作的動力,對於團隊來說也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果成本指數設計的值太高,對於專案經理和他的整個團隊來說,將會形成一個很難達到的目標,同樣會使得他們的失去工作的動力。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有必要建立一個合適的指標,既要有挑戰性,又不能超過團隊的實力水平,導致對當初設定的目標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2改善專案經理責、權、利關係的思路
2.1以內部工程專案承包合同規範專案經理的責權利關係。使用工程專案承包合同的方式來確定專案經理的職責、權力和利益。內部專案合同的建立,是與專案經理的產生聯絡在一起的。無論專案經理是由公司競聘的,還是由公司直接任命的,內部專案都應當在當日由專案經理進行簽署。在正常的情況下,給承包商的時間是從該專案的起始到完成,持續時間很長的專案也可以以年度為期限計算。在設計內部專案合同時,專案經理將會涉及到更為敏感的利益,對這方面要考慮周到。建造費用估計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工作環境、工作時間和地點,專案型別和組織結構等多個方面,這些涉及到的內容也往往是複雜而又敏感的。這些問題都直接關係到專案經理權利和責任的分配平衡問題,因此處理的時候應該特別小心。
2.2突出成本指標的核心地位。時間、成本和質量這三大要素被認為是專案管理的三角保護機制,總結說明就是如期完成,在滿足預算範圍內的條件下達到技術的.要求。由於建設專案涉及內容繁多,從一個專案的開始階段,專案經理就應該及時的掌握和了解,在整個專案過程中做好協調和控制。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發生,因為這三個因素之間的相互關係非常複雜。成本和質量不能因為時間的推移,就趨向於兩極化的發展:成本增加,由此就要降低質量。作為承包商來說,業主的質量要求和所需要的建設時間在合同中都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符合業主的要求,在滿足規定時間的條件下,完成專案規定的任務就算完成,沒有必要進行提高質量,縮短不需要工期。因此,在滿足業主需要的時間進度和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對專案建設成本的最佳化進行追求,是建築公司專案經理的一個目標,這也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投資的成本,以獲得最大的利益。
2.3對成本分析測算的新思路。制定成本的主要目標就是要對具體的專案進行成本估算,並作為全面建設完成後估計的參考數值,以便於對建設過程中的實際成本同成本控制和管理之間做一個比較。成本估算涉及到現有的資源和一些特定的方法,對工程所需要耗費的成本進行提前估算。成本估算是成本控制的前提和基礎,成本控制的各種體系都需要做好這項工作。公司要整體的對建設方案進行估算,然後以責任的形式將任務向各個專案經理下達,專案經理根據公司估算的總目標計算出每個專案部分建設的成本目標,然後將這些目標再下發到各個部門的負責人手中。由於是估算,就需要將專案建設當中所有可能存在的情況都考慮進去,同時對於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情況要做好預案,以便進行適當的調整和變化。
3結語
文章簡單介紹了與建設專案管理有關的基本理論,說明了我國企業施工管理的發展趨勢,並詳細的分析了專案經理的地位和作用,論述了建設專案管理人員的具體責任,權力和利益。然後透過分析當前專案經理的地位和權利問題,提出了改善專案經理責任和權利的方法,為有關企業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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