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需要提防的四個求職陷阱
現在不少求職者找工作心切的特點被一些非法中介公司及用人單位利用,因此,在應聘時要小心謹慎,不要輕易相信招聘單位的收費理由,拒絕交付任何費用或者把個人證件作為抵押。求職需慎防的四個求職陷阱
陷阱1、扣押勞動者身份證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變相收取保證金都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只有在生產經營需要並能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法》相關規定的各項權利時,方可錄用職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和其他合法證件。
陷阱2、收介紹費未介紹工作
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嚮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報名費或保證金。求職者碰到那些“一間門面、一張桌子、一部電話”的職介所要格外當心。正規的職介機構通常具備以下特徵:有營業執照和招工許可證原件;明碼標價;公示勞動監察機關舉報受理電話;收費時出具由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服務人員持有職業資格證。
陷阱3、擅自向勞動者收押金
一些企業在錄用職工時擅自向勞動者收取貨幣、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風險金”“保證金”“培訓費”等,這種做法違反國家關於勞動關係當事人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建立勞動關係的規定,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對非法收取的貨幣和實物,應當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勞動者。
陷阱4、試用期滿無故遭解聘
一些應聘者見習期滿後,卻被無故解聘。這就是少數企業以試用為名,招募廉價勞動力的試用陷阱。畢業生應對所應聘的企業有所瞭解,儘量把口頭試用協議變成文字內容。同時詢問一下企業裡面的員工是否已經簽約,如果發現周圍的工作人員都是臨時工,最好及早從該企業脫身,避免更長時間地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