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和注意事項
女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
1、產檢假:按照正常出勤計發工資性收入;
A、開始-6個月末 每月檢查一次;
B、第7個月初-第8個月末 每月檢查2次;
C、最後一個月 每週檢查一次;
2、產假: 國家規定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產假;難產(醫院規定)多加15天,晚育假各地規定不一致,女職工達到晚育年齡可以享受晚育假 ;
3、保胎假:女職工因為身體原因,需要保胎,單位應該予以准假,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按照病假工資發放薪資 ;
4、產前工間休息: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按正常出勤計發工資性收入;
5、產前假:法定產前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薪資);
6、流產假: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7、哺乳假:在新生兒一歲內,可以享受每天一個小時的哺乳假,確認為體弱兒(佝僂病,貧血,營養不良,先天性畸形,一年住院3次的'),最多增加不超過6個月;
8、晚育配偶:婦女滿24週歲,可以享受3天晚育假。
注意事項:
[女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和注意事項]相關文章:
1.女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和注意事項
2.HR魅力:如何做一個善於溝通的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