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職工離職兩年內生寶寶仍可報銷
近年來,生育保險參保職工大幅增加,截至2012年年底,鄭州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已達到74.3萬人。與此同時,隨著全市就業方式、就業渠道不斷拓寬,職工就業流動性也不斷增大,因此,針對近期職工反映集中的問題,鄭州市醫保中心生育科科長雷巧麗介紹,企業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只要企業為職工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的時間滿一年,職工離職兩年內未就業,生寶寶仍可以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即按規定報銷圍產保健及生育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但不享受生育津貼。
按照規定,如企業為職工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三年的,職工離職後未就業,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將不需受兩年內的`時間限制,而是隻要生產就可以享受。雷巧麗說,因為這部分勞動者的繳費狀態是處於停保狀態,所以,醫保中心只能手動稽核報銷,相關人員可於每年的
此外,參保女職工分娩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足9個月的,其生育津貼應先由用人單位墊支。待分娩之月後連續繳費滿12個月,其生育津貼再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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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今天把離職手續辦完了,心情有點失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