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如何解決當前農村物資交流會中存在的問題的心得體會
1、移風易俗,正確引導農民群眾的消費觀。特別是基層工商所,面對面直接同農民群眾打交道,要利用好自身職能優勢,努力宣傳正確的消費觀。
2、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識假、防假活動,提高農民群眾的識假、防假能力。在農村,有很多農民朋友連斗大的字都不認識,也還有很多農民朋友連什麼是著名商標,什麼是馳名商標都沒聽說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運用自身專業特長,宣傳識假、防假知識,引導農民群眾購買正規廠家生產、信譽好、牌子硬的產品。
3、督促交流會舉辦者辦理《商品展銷會登記證》。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商品展銷會管理辦法》的規定,“由一個或者若干單位舉辦,具有相應資格的若干經營者參加,在固定場所和一定期限內,用展銷的形式,以現貨或訂貨的方式銷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動”,都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商品展銷會登記證》後方可進行,未經登記,不得舉辦。此舉可有效避免物資交流會“消費環境差,消費風險高”這一問題。當然,由於客觀存在的原因,一刀切都實施這一辦法,時機尚未成熟,可選擇在條件具備的適當的'地方試行。
4、依法行政,嚴格管理。“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工商部門不能以物資交流會時間短、人員多、情況複雜為藉口,疏於管理,甚至藉機收取市管費,有意無意地充當假冒偽劣的保護傘。
5、在物資交流會期間,設立顯眼投訴、舉報場所,受理農村消費者的投訴、舉報。這樣做既可以有效保護農民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又可以確立工商部門為民辦實事的形象,還可以廣開案源,可謂一箭三雕。今年雅畈物資交流大會期間公安機關查處的淫穢表演,就是由群眾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