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高新技術產業與風險投資論文
1風險投資的特徵
風險資本是一種權益資本,是職業投資家把資金投向蘊藏著高風險的高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並參與決策和管理,旨在促使高新技術成果的商品化,以取得高收益的一種投資行為。
(1)高風險、高回報是風險投資的一大特點。風險投資的投資物件和時期不同於傳統的商業銀行。後者一般選擇處於成熟期中財力雄厚的大中型企業,而前者正相反,它是要投資於初創期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幫助其成長為成熟企業。風險投資著重於高新技術產業的技術優勢和市場潛力,而投資本身總會伴隨風險,如果投資目標開始就鎖定在高風險領域,那麼基於此目標上的投資行為無疑更是高風險的。作為對風險的補償,高回報也必然是其預期的收益。
(2)風險投資作為一種權益投資,它透過資本增值獲利。高新技術企業擁有的是技術,缺乏的是資金,而風險投資擁有的是充足的資金和專業的管理團隊。當風險投資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援時,其看中的並不是企業目前的狀態,而是要以權益資本的形式將資金注入到企業,在適當的時機通過出售所持企業的股份撤出投資,以實現資本的增值。
(3)風險投資具有長期性和階段性。只有所投資的企業其盈利水平達到一定程度時,風險投資才能透過適當的途徑收回本金並獲得較高的利潤。這個過程一般需要3到7年左右,甚至更長,相對於其他投資方式來說,獲利的週期較長。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分為種子、創業、擴充套件、成熟四個階段,基於其階段性,風險投資也是分階段供給資金,透過進行嚴苛的.預算管理,反覆評估企業的潛力,把前一階段目標的實現作為下一階段資金投入決策的重要依據,以此降低投資的風險,提高風險投資企業的成功率。
(4)風險資本迴圈往復式螺旋執行。風險投資不是以間斷式進行投資,而是以“投入—增值—回收—再投入”的方式執行。風險資本在企業初期進入,扶持企業發展壯大後,透過轉讓股權或拋售股票,回收資本並獲得超額利潤。隨後,風險投資者又開始尋找下一個目標,以其更加雄厚的資金投入到其中。
2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的最終目的就是實現其資本的成功退出,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
(1)公開上市。這是最常被採用的一種方式,透過這種方式,能夠實現共贏的局面。一方面,風險投資家把股權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可以快速取現,實現投資收益,同時能夠促使其聲譽的提高,有利於以後的籌資和經營活動的展開。另一方面,企業透過公開上市,向不特定主體募集資金,增加了融資的渠道,使企業能夠做大做強。
(2)併購。當企業難以達到上市的條件,或是風險投資家自身的原因,企業就會面臨併購。併購的主體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其他企業,另一類是其他風險投資家。大企業併購風險企業可以快速有效地控制相關高新技術領域,擴大涉獵的範圍或者提前預防潛在的競爭對手。而風險企業被併購,意味著將會失去獨立性,有時會遇到來自風險企業內部的阻力。但也並不無好處,被兼併的企業可以得到另一公司的資本追加,共享其資源。當風險企業被另一風險投資家接手時,此被稱作“二次出售”。當風險投資家認為企業發展前景不明朗,或是風險投資機構內部的各種因素,需要儘快收回資金,此時,若是其他的風險投資機構與其狀況正相反,那麼就會出現“人棄我取”的情況。
(3)回購。風險投資家為了降低風險,會跟所投資的企業約定一定時期後購回其持有的股份。風險企業會因回購其股份獲得企業的控制權和所有權,但也會增加企業所承擔的風險。回購對投資雙方具有一定的誘惑力,因此這種方式頗受歡迎。
(4)破產清算。由於風險投資的高風險性,失敗的投資機率是比較高的,此時破產清算是退出投資的不得已而為之的方式。若一個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的階段,其風險投資的收益通常為負收益,即遭受了損失。由於清算時,清償的順位是債權先於優先股先於普通股,因此風險投資會提前考慮周詳,儘量減少損失。同時,破產清算不光是有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的,還要面臨法律上繁冗的程式,有時風險投資家會根據情況選擇其他的方式收回資金。
3高新技術產業與風險投資的關係
從上文介紹中可以看出,高新技術產業與風險投資密不可分,在高新技術產業的創業期與擴充套件期中,風險投資作為資金紐帶供應著高新技術企業的成長,等到企業成熟了能夠獨立發展後,風險投資也適時地退出了。具體表現如下。
(1)高技術企業的成長與風險投資業彼此之間形成了相互促進的關係。從供求關係看,風險投資表現為資本供給,而高技術企業則表現為一種資本需求,高新技術企業對資本的大量需求為風險投資提供了廣闊的市場,而風險投資是高新技術企業前期主要的融資渠道。高新技術企業和風險投資是緊密交織在一起的,它們之間具有很大的相關性。高新技術只有在風險資本投資的前提下才能迅速產生效益,並進而帶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產生;風險資本只有用於投資高新技術產業才能產生更多資本,才能實現資本的增值。
(2)風險投資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增值服務。制約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瓶頸,除了資金以外,還有其缺乏豐富的管理經驗以及廣泛的社會關係網。因此,風險投資家在注入資金後,通常還要運用自己的知識、資訊、經驗和人際關係網,參與到風險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在企業發展戰略、市場前景分析、制度制定以及資本運營等方面為企業掌舵,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
(3)高新技術產業與風險投資共同促進了證券市場的繁榮。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為解決資本供求與流動性而產生的市場。證券市場分為主機板與創業板,其中創業板塊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上市和發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務,反之,高新技術企業的上市也促進了證券市場的活躍性。風險投資家同時可以利用證券市場包裝企業上市,實現其資金的回籠,這就使得三者有機地結合起來,共同促進了經濟的發展與繁榮。然而,由於我國風險投資發展還較為緩慢,風險投資機制並沒有建立完善。因此,風險投資還未完美地承擔起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任,這是阻礙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大原因。資金是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血液,風險投資要發揮紐帶的作用,搭建起科技成果與市場之間的橋樑。發展風險投資,增加高新技術產業可用資金,來促進科技進步以及加快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