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下冊數學第一單元知識點總結
1、辨別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方法:先確定一個方向,再根據這個方向辨認出其他三個方向。
2、確定一個方向的方法:可藉助工具確認方向,也可以藉助身邊的事物確認方向。
3、根據一個確定的方向找其他三個方向的方法:
當面向東時,則背面是西,左面是北,右面是南;
當面向西時,則背面是東,左面是南,右面是北;
當面向北時,則背面是南,左面是西,右面是東;
蘇教版小學三年級下冊數學第一單元知識點:當面向南時,則背面是北,左面是東,右面是西。
4、藉助工具和其他事物辨別方向:
(1)藉助指南針和羅盤辨別方向。
(2)藉助其他事物辨別方向:
①藉助太陽:早晨太陽在東方,面向太陽,面東背西,左北右南;傍晚太陽在西方,面向太陽,面西背東,左南右北。
②藉助北極星:面向北極星時,面北背南,左西右東。
③藉助樹木:夏天,樹葉茂盛的一面是南,稀疏的一面是北。
④藉助年輪:被砍伐樹木的年輪稀疏的一面是南,稠密的一面是北。
⑤藉助積雪:南面山坡的雪化得快,北面山坡的雪化得慢。
5、繪製地圖的規則:
為了便於觀察,在繪製地圖時,通常按照上北下南,左西右東來繪製,並在圖上用箭頭
標出北方。繪製示意圖時,確定觀察點是前提,只有觀察點確定了,才能確定其他物體的方向。
6、看路線圖時,首先要確定好自己所處的位置,以自己所處的位置為中心,再根據上北下南,左西右的'規則來確定目的地和周圍事物所處的方向,最後根據目的地的方向和路來確定所要行走的路線。
7、我們學習了八個方向:東、南、西、北、東北、東南、西北、西南。
8、描述行走路線的方法:以出發點為基準,先確定要到達的地點所處的方向,再看哪一條路通向目的地,最後把行走路線描述出來。
9、地圖通常是按上(北)下(南),左(西)右(東)繪製的。日常生活中,可以用太陽、指南針、北極星來幫助我們辨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