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製作的合同
訂做人(甲方): 合同編號:
承攬人(乙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助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承攬人(乙方)利用訂做人(甲方)材料製作傲海華藝裝飾畫事項簽訂本協議,之前雙方已經仔細審議過本協議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款的法律含義。
第一條:承攬人(乙方)製作以下作品
加工名稱 圖案 規格型號 數 量 單 價 共 計 交付日期
華藝布藝粘畫 樣品( ) 樣品、圖紙 1個月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並收取材料風險金每幅 元、共計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即為材料交計之日,甲方不再別行出具收據。
第三條:甲方負責技術培訓,提供材料、圖紙、樣品、乙方一定按照技術要求樣品標準去做,不得更換原材料。
第四條:質量要求:貼上牢固、布無皺紋、乾淨、整體光滑、五官端正、線條流暢、無重筆、造型準確、(見附件)。
第五條:乙方的作品加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按合同約定的價格支付報酬,並返還材料風險金。
第六條: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間交付作品,材料風險金不予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分律效應。
注※承攬方(乙方)不按期送貨達不到驗收標準,定作方(甲方)有權拒收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 址:熊嶽育才小區18號樓402室 地 址:
成品驗收標準 加工前準備工作
1.布面平整、無褶皺 1.先將有褶皺的布面熨燙平整
2.外觀平淨、無膠痕 2.剪布、剪棉
3.襯棉均勻、無凹凸 3.貼上(把剪好的原材料放在平整的桌面上進行貼上,不用拿在手裡)
4.貼上牢固、符合圖紙 4.在加工之前把布面熨平整,貼上完畢(成品)不準熨燙
5.工具:剪刀、電熨斗、專用膠(零售價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