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加班工資怎麼算
要填勞動仲裁請求事項,05年到07年年底,每週工作時長40小時,不過節假日加班,這個加班工資怎麼算?然後08年1月到10年4月底2休1,1個月30天,就要上20天*12小時=240小時,比正常的每個月超時80小時,然後節假日加班,無年假,這個加班工資怎麼算?一共改是多少啊?
還有基本工資是900,可以向公司追回嗎?又是多少呢?
情況是這樣
公司以前先簽了大金的`合同
之後又簽了小金的合同
之前的就作廢了
一直交小金
但是我是上海人
公司一直推脫說公司註冊地在金山
但其實公司有人是加大金的
今天去拉了公司的註冊地是在閘北的
但好像公司旗下有很多公司
可能跟我簽約的公司是註冊在外地的公司
我雖然有簽署合同
但是公司沒有把合同給我們的
這個有沒有辦法的呢
我就想他幫我補交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