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統與傳統文化的區別
經過了一個多世紀的代價巨大的社會實驗,中國人終於懂得了一個真理:未來的陷阱原來不是過去,倒是對過去的不屑一顧。就是說,為了走向未來,需要的不是同過去的一切徹底絕裂,甚至將過去徹底砸爛;而應該妥善地利用過去,在過去這塊既定的地基上構築未來大廈。如果眼高於頂,只願在白紙上描繪未來,那麼,所走向的絕不會是真正的未來,而只能是過去的某些最糟糕的角落。
這裡所要討論的“過去”,當然不是純時間的範疇。在社會、文化的意義上,過去主要指的是傳統,即那個在已往的歷史中形成的、鑄造了過去、誕生了現在、孕育著未來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現。
一個民族的傳統無疑與其文化密不可分。離開了文化,無從尋覓和捉摸什麼傳統;沒有了傳統,也不成其為民族的文化。於是在許多著作中、文章中、報告中乃至政策性的檔案中,常常看到“文化傳統”、“傳統文化”的字樣。惹人麻煩的是,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內容含糊;特別是當著那些著作等等向讀者提出任務,要大家來批判、繼承、發揚或弘揚傳統的時候,更有無所適從、無可施技之感。因為,至少從字面上看來,文化傳統與傳統文化並不一樣;如果進而追究內容,則差別之大,幾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別媲美。
傳統文化
傳統文化的全稱大概是傳統的文化(Traditional culture),落腳在文化,對應於當代文化和外來文化而謂。其內容當為歷代存在過的種種物質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實體和文化意識。例如說民族服飾、生活習俗、古典詩文、忠孝觀念之類;也就是通常所謂的文化遺產。
傳統文化產生於過去,帶有過去時代的烙印;傳統文化創成於本民族祖先,帶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時代性和民族性,在傳統文化身上表現得最為鮮明。
各傳統文化在其各自發生的當時,本系應運而生的,因而在歷史上都起過積極作用。及至事過境遷,它們或者與時俱進,演化出新的內容與形式;或者抱殘守闕,固化為明日的黃花和垢土。也有的播遷他邦,重振雄風,禮失而之野;也有的生不逢辰,曇花一現,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怎樣,不管它們內容的深淺,作用的大小,時間的久暫,空間的廣狹,只要它們存在過,它們便都是傳統文化。
凡是存在過的,都曾經是合理的;分別在於理之正逆。凡是存在過的,都有其影響;問題在於影響的大小。因此,對後人來說,就有一個對傳統文化進行分析批判的任務,以明辨其時代風貌,以確認其歷史地位,以受拒其餘風遺響。在我國,所謂的發掘搶救、整理清釐、批判繼承、古為今用等等那一套辦法和方針,都是針對傳統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禮教、東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貶褒不一的議論,也多是圍繞著傳統文化而發。對此大家耳熟能詳,無待贅述。現在需要仔細討論的是文化傳統。
文化傳統
文化傳統的全稱大概是文化的傳統(Cultural tradition),落腳在傳統。 文化傳統與傳統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實體,不可撫摩,彷彿無所在;但它卻無所不在,既在一切傳統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現實文化之中,而且還在你我的靈魂之中。如願套用一下古老的說法,可以說,文化傳統是形而上的道,傳統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離道。
文化傳統是不死的民族魂。它產生於民族的歷代生活,成長於民族的重複實踐,形成為民族的集體意識和集體無意識。簡單說來,文化傳統就是民族精神。
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語言,從而也就有它們共同的意識和無意識,或者叫共同心理狀態。民族的每個成員,正是在這種共同生活中誕生、成長,透過這種語言來認識世界、體驗生活、形成意識、表達願望的。因而,生活對於他們就是一片園地,語言對於他們便是一種工具,大凡在這種生活裡不存在的現象和願望,由這種生活導不出的方式和方法,為這種語言未曾表達過的意念,用這種語言無法道出來的思想,自不會形成為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縱或民族的某個或某些成員有時會釀出某些獨特的心理,也往往由於禁忌、孤立等社會力量的威懾,不是迅速銷聲匿跡,便是陷於孤芳自賞,而很難擠進民族的共同圈子裡去;除非有了變化著的共同生活作後盾。唯有那些為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時刻得到鼓勵和提倡,包括社會的推崇和個人的響往,而互相激盪,其道大行,成為巨大的精神財富和物質力量。這樣,日積月累,暑往寒來,文化傳統於是乎形成。
所以,一般說來,文化傳統是一種惰性力量。它範圍著人們的思維方法,支配著人們的行為習俗,控制著人們的情感抒發,左右著人們的審美趣味,規定著人們的價值取向,懸置著人們的終極關懷(靈魂歸宿)。個人的意志自由,在這裡沒有多少絕對意義,正象肉體超不出面板一樣,個人意志超不出文化傳統之外。但也正因如此,文化傳統便成了一種無聲的指令,凝聚的力量,集團的象徵。沒有文化傳統,我們很難想象一個民族能夠如何得存在,一個社會能夠如何不渙散,一個國家能夠如何不崩解。
當然這並非說文化傳統是不變的。因為時間在前進,生活在交替,經驗在累積,知識在更新,傳統中某些成份會變得無所可用而逐漸淡化以至衰亡;生活中某些新的因素會慢慢積澱、並經過篩選整合而成為傳統的新成份。但是必須注意,文化傳統的變化無論如何總是緩慢的、漸進的,不會發生一蹴而就的奇蹟;雖在社會急劇變幻的革命時期也是如此。
當然這也並非說文化傳統不會接受外部世界的影響,以變化自己的內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只要存在,便可能有接觸;只要有接觸,便有交流;只要有交流,便有變化。但是,從接觸到交流到變化,中間有著一系列複雜的過程。大體說來,兩種不同文化(帶著自己的文化傳統)由於婚媾、交通、貿易、擴張、侵略等原因而接觸而互播時,起先往往互相驚奇,彼此觀望;爾後則互相攻訐,彼此拒斥;最後乃互相學習,彼此交流。而學習所取、交流所得,仍待經過自己文化傳統這個“有機體”的咀嚼、消化和吸收,或者叫做整合,才會加入為傳統的一個新成份,帶來傳統的變化。這時候,反觀其與原型的同異,雖未必面目全非,常難免橘枳之感。這是歷史和現實所已反覆證明了並仍在證明著的。
不同的民族擁有不同的文化傳統,其不同程度視生活的差異程度和發展階段而定。不同文化傳統之間可以進行比較,但很難作出絕對的價值判斷;因為每個傳統對於自己民族來說,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適的;不同民族之間,並無一個絕對標準,所謂的人類標準。形形色色的民族主義者將自己的傳統吹噓為人類的,強迫或誘使別人接受,是沒有根據的,也難以奏效;除去證明他自己的無知或狂妄。民族內部某些成員鼓動大家效法外族傳統,民族領袖規定人民遵循外族傳統,都只能停留在宣傳上或法令上,而難以深入人心;除非生活已經變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個民族自己的文化傳統來說,當然可以自我評價,一分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為優,哪些成份為劣,哪些不優不劣。但這種剖分只有相對的意義,而且要藉助於時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認識,以作為標準;否則,將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於自己的時代來說,既然形成而為傳統,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現實的,都是合理的。”(黑格爾)
歷史上有所謂文化危機、精神危機、信仰危機時代,那是說文化傳統發生了問題。究其原因,或由於強烈的政治震撼,或由於深刻的社會變革,或由於風靡的文化干擾。其來源,主要來自共同體的內部;外部的刺激有時也起很大作用。危機的消除,有待於傳統的重振和重組,任何武力的、政法的、經濟的、宗教的強制措施最終都是無效的。而所謂重振和重組,絕不是全面復舊,無視政治、社會、文化上的新局面;也不是作繭自縛,排拒一切馳入舶來的新東西。這時需要的是冷靜分析,分析傳統中哪些成份變得無理了,現實中哪些因素是合理的。拋棄不合理的,傳統方不致一足落網而全身受縛;接受合理的,傳統始得與現實相安於無事。這叫做
“一切合理的,都應該成為現實的。”(恩格斯)
是否有不受時代生活的侷限、不被民族性格所約束的成份,存在於某個或某些文化傳統之中呢?就是說,在文化傳統中,有無超越歷史超越民族的成份,非時代性非民族性的成份,或人類性的成份呢?應該承認,這種成份是有的。因為作為動物的人類,彼此是相同的;作為人性的人類,存在和發展的樣式也大體相似。因而,不同的人群在各自圈子裡形成的傳統,必然要有相同和相似的成份。這些成份,或適用於全人類,或適用於全歷史,而成為民族傳統中的超民族超歷史者。這是不難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超越的成份,正以其超越,而失去了個性,不能成為民族性格的標誌、時代精神的象徵。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傳統的,恰恰是那些專屬於該民族、使其得以同它民族區別開來的那些基本成份;真正代表時代面貌的,恰恰是那些為該時代所專有、使其得以同它時代區別開來的那些特殊成份。超越成份的存在,是不同民族能以相互理解的根據,不同時代得以前後傳承的基因。但民族之間要想真正理解,必須去理解那些不易理解、為各民族精神所獨具的基本成份。所謂民族文化交流,所謂民族互相學習,都是就這些成份而言。時代之間如需加以比較,如需相互區別,也是要抓住各自的特殊成份方有可能。
體與用
文化改革上有所謂體與用問題,曾經爭個不亦樂乎。照我理解,所謂體,應該就是文化傳統,就是某一民族之所以成其為某一民族的那些品格、精神;而所謂用,則是這個體的功能、作用、外在表現,就是某一民族之用以現其為某一民族的那些傳統文化。當年嚴復強調的牛體不能有馬用,在這個意義上,是對的。
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結論,認為必先自己變幻為馬體,然後始得用馬之用,倒也又不盡然。因為用固賴體而現,無此體則無此用;但用既為外在表現,或既已表現在外,則人人得而見之,人人亦可得而法之,所謂“拿來”者是。牛固不能“有”馬之用,牛卻可以“用”馬之用。這在今天已是不爭的事實。從哲理上說,有,和是、存在同義,乃本體上的事;用,停在現象界。移花接木,甚至掐下花來插在頭上,總是能辦得到的。
但是如果由此又得出結論,認為一切拿來之用,都將如原封未動般地發揮其效用,卻也又不盡然。因為,馬用在這裡終究是安在牛體上,牛體本身受用不受用,一來取決於用之為物,看它在原體上屬於哪個層面:物質層面的,移用較易;制度層面的,移用較難,因為它要受體作相應的變化;精神層面的,移用更難,因為這往往觸動受體的深層。二來取決於體之為物,要看此受體的開放性與承受力,以及它自身的發展階段,它與授體的差異程度。
千言萬語說到底,體是根本的決定力量,體是民族的魂。拿近代歷史看,在日本,只能是和魂漢才或和魂洋才;在中國,只能是中體西用,把外來的東西中國化。和魂和中體,各自的發展階段不一,開放性上亦有差異,故影響著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和深度;但必得以自己的體為體,一切外來之用方能有所安頓,這一點上,彼此又是共同的。否則,再美的用,也只是出牆的紅杏,可嗅而不可及,海上的樓市,可望而不可登也。
人們有埋怨自己民族的文化傳統如何如何封閉保守加落後的,也有吹噓它怎樣怎樣悠久輝煌加美妙的。不管怎樣說,埋怨它,也只好面對現實,無法另換一個體,至少因為這是民族的共同體。某一個人也許能做到脫胎換骨、洗心革面,跳出三界外,徹底絕裂於傳統;整個民族卻無法做到。吹噓它,也無力阻止它與時俱進,隨世界浪濤激盪,拋棄需要拋棄的東西,吸納應當吸納的東西。由於無法另換一個體,所以西體中用說是不著邊際的。由於體在與時俱進,所以中西互為體用說是沒有意義的。
值得討論的倒是用對體的反作用,特別是拿來之用對拿者之體的反作用,比如說,西用對中體的反作用。魯迅當年強調開放時曾奚落保守份子道:人吃了牛肉,絕不會因之變為牛。他忘了補充一句:人常“用”牛肉,身“體”的確會壯實起來。西用之與中體,亦可作如是觀;一切有益之用,對於受體,都應作如是觀。誰都知道,飛機、電訊的引用,不僅方便了交往,而且也加快了生活節奏,開拓了眼界耳疆,改變了時空觀念,沖垮了塢屏壁障。這些,已足以激起長期逗留在自然經濟條件下所形成的文化傳統的不安,而不得不作因應變化;更不用說那些制度性的、觀念性的拿來之物所施加於體要求於體的變化了。
但是,反作用也只不過是反作用;第一性的決定作用者仍在體本身。這一點,前面已經反覆說到了。
兩個傳統?
民族有上層人士與下層平民之別,社會有剝削階級與勞動群眾之分,國家有統治集團與人民大眾之殊,於是,研究者們不免要琢磨:文化是否也有兩套傳統?
列寧有過兩種民族文化的說法,說每個民族都有一些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文化成份,而佔統治地位的則總是資產階級文化。這是就文化而言的。就傳統而言的,則有所謂大傳統與小傳統,或精英傳統與民間傳統的說法。
如果依此類推,還可以舉出雅文化俗文化,政統道統,上帝的事凱撒的事等等提法。
所有這些分別確然是存在的。不注意它們將無從分析一個民族的紛繁複雜的文化面貌,無法理清民族文化的綿延演進的歷史過程,也無力規劃未來文化的燦爛前景。這大概應無爭議。但所有這些分別都還不是我們這裡所討論的文化傳統。
文化傳統是全民族的,是民族之所以為該民族的氣質、品格、精神、靈魂。它的成份可能很複雜,有土生土長的,有外部潛入的,有塵封蛛網的,有嶄新?亮的;但它並不因此而支離破碎,七拼八湊。因為它是整全,它能整合,各種成份經過整合而彼此相安,彼此相需,形成一個完整而和諧的統一體,一個獨具特色的個性。
其土生土長的成份,就其顯現而為文化看,在文明社會即存在著勞心勞力、統治被統治的社會里,常呈現出雅俗之分;並進而在衍化上各自承續,出現所謂的大小傳統之別。但必須指出,這裡所說的只是文化,只是傳統文化;而不是傳統,不是文化傳統。就是說,這些分別只是民族精神在不同階層的不同表現,還不是其所以表現的那個民族精神。在民族精神方面,二者是共同的,一源的。這一點,從雅俗文化之間、大小傳統之間川流不息的交換、滲透,乃至有意識地進行的採風觀俗、化民成俗之類的行動之所以必須和能以成功的事實,足可以得到證明。
其外部潛入的成份,本是經過篩選了的;否則將潛而不能入,入而不能居。用以選擇的大篩,便是本民族固有的文化傳統,包括它的價值取向和時代感、開放性。合則留,不合則拒,是這裡的鐵則;象一切有機體對待外物的原則一樣。既已選入或接納以後,這些成份雖不免仍帶有“客家”的風采,但已然是新的大家庭的一員,便不可能獨立寒秋,自成一系,與居停主分庭抗禮,形成獨自的傳統;而只會是入鄉隨俗,捨己從人,化為受體的有機部分。就是說,從這個角度來考察,兩個傳統的事,也是不會發生的。
有人喜歡說五四以後的中國形成了一種新傳統:反傳統的傳統。此說在此至少有這樣兩點需從理論上討論的內容:五四後的中國文化有兩個傳統,以及,這個新傳統是從外部傳入的。
大家知道,五四時代有許許多多西洋新說蜂湧而來,其中不少說法和做法曾被廣泛宣傳,乃至付諸試驗;宣傳者試驗者無疑曾是愛國的、赤誠的,很多還是具有獻身精神的。但是真正被中國文化接受的,為人民大眾信服的,卻為數了了。箇中原因,可以舉出許多,而文化傳統的篩選,或許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中外好多學者分析過馬克思主義能在中國安家的根據,也有人探討過五四所以採取全面反傳統手法的原因,結論都認為,其根據和原因,仍在中國的文化傳統身上,是中國傳統的思維方法、行為規範、價值觀念和馬克思列寧主義有相通相容之處,是中國有把政和道、真和善捆在一起的傳統,因而才有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才有五四的全面
反傳統。這也就是說,五四引入的新說,都還不過是一些“用”,它們只因和中國文化傳統能相容,被中國文化傳統所承認,所接納,從而附著到中國文化的“體”上,才得以掀起波瀾,發生作用;否則,將只是一些動聽好看而無所作用的西方夜譚而已。
因此,這也就是說,五四並未在中國造出新傳統,五四以後也未形成新傳統;五四以來所發生的,不過是老傳統適應新世紀、翻出新花樣而已。兩個傳統的事,本質上是不可能的。
財富和包袱
設想一下,如果某個民族沒有自己的傳統文化和文化傳統,每一天都在從頭開始去練習生存本領……;其情景當然是不堪設想也不忍設想的。因之,稱傳統文化為祖宗的豐富遺產,說文化傳統是我們的寶貴財富,應該是不為過分的。
但是如果忘記,傳統是一種惰性的力量,保守的因素,它具有箝制人們思想、範圍人們行動的本性,利於造成原地踏步的局面,也將出現某種不堪設想和不忍設想的後果。因之,說傳統是民族沉重的負荷,社會前進的包袱,也是不為過分的。
既是財富,又是包袱。辯證地瞭解和掌握傳統的這兩重屬性,運用它而不被其吞沒,防止它而不拒之千里,是一大學問,是一種藝術,是人類發揮其主觀能動作用的重要表現和廣闊場所。
能理解這一點和做到這一點,看來並非易事。我們容易看到的,常常是與之相左的情況。比如說,一種人以為傳統象服裝,並認為服裝以入時為美,而去追求時髦,日日新,又日新。這時,具有惰性的傳統,只會被斥為阻礙趨時的包袱。另一種人以為傳統象文物,文物唯古是尚,應該保護其班剝陸離,切忌來刮垢磨光。這時,傳統所不幸具有的惰性,倒又成了他們心目中的財富。
傳統的確是財富,但財富不在它的惰性;傳統也的確是包袱,但包袱也不因它非時裝。傳統不是可以逐氣溫而穿脫的外衣,甚至都不是可以因發育而定期蛻除的角質表皮。傳統是內在物,是人體和蟲體本身;精確點說,是人群共同體的品格和精神。它無法隨手扔掉,難以徹底絕裂,除非誰打算自戕或自焚。
但是傳統也不是神賜的天生的,它原是人們共同生活的產物,必定也會隨共同生活的變化而更新。抽刀斷水水更流,誰要想拉住傳統前進的腳步,阻擋傳統變化的趨勢,縱或得逞於一時,終將不止於徒勞無功而已,更往往要激起逆反心理,促成精神危機。這是有史可稽的。
那麼人們是否只能坐享其成、靜觀其變呢?倒也又不是。
這裡似乎用得上“創化論”。創化和進化的不同,主要在進化論認為變化是受動的、機械的,而創化論則認為進化是生命衝動的綿延,是創造性的。創化論能否解釋生物和生命現象,還可以爭下去;若藉以解說與意志的人密切相關的文化傳統,也許倒合適。傳統隨生活的進化而進化,但無論生活的進化還是傳統的進化,都離不開人的意志,或者叫人的主觀能動作用。在傳統的進化上,被傳統籠罩著的人們並非總是無能為力的。問題在於人們在多高多大的程度上認清了未來和過去,從而拿出什麼樣的對策,以及,在多廣多深的程度上動員了群眾,一起來實行創造性的進化。
一味喊徹底絕裂,已經公認為無濟於事了;單純提發揚弘揚,是否便能促進進步呢?至於那個熟悉的二分模式:批判其……繼承其……,果否能保證批糟粕時不殃及精華、繼精華時不夾帶糟粕麼?難道精華糟粕是分裝在兩個匣子裡、而不往往是一物的兩面麼?更勿論那二分法的犧牲品即既非精華又非糟粕者的處境和下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