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ILEC的認證方法 以及各部分考試重點和形式
Q:ILEC如何認證?
A:閱讀考試閱讀考試的考試時間為1小時15分鐘,試卷分六個部分,共含54個問題,其中1-36題為每題1分,37-54題為每題2分。各部分考試重點及形式見下表。
考試部分 | 測試重點 | 測試形式 | 題目數量 |
第一部分 | 詞彙(語意精確、詞的搭配、固定短語及連線詞) | 多項選擇補漏(Multiple-choice cloze)共有兩篇短文,每篇有6個空,每個空有四項選擇,要求考生選擇最佳一項補入空內。 | 12 |
第二部分 | 語法、詞彙語法 | 補漏(Open cloze)一篇有12個空的短文,要求考生根據上下文給每個空補入一個詞。 | 12 |
第三部分 | 構詞法(綴合法、複合法) | 共有兩篇短文,每篇有6個空。要求考生根據所給基礎詞構成新詞填入每個空內。 | 12 |
第四部分 | 閱讀理解詳情和大意 | 一篇分成四個部分的文章或四篇相關聯的短文,文章前有六個問題,並有多項配對用答案,一般答案為七個,其中一個是多餘的,要求考生根據對文章的理解進行配對。 | 6 |
第五部分 | 閱讀理解文章結構、大意 | 一篇文章其中有些句子被取走並以混亂的次序被列在該文章後面,其中有一個句子是多餘的,要求考生決定這些句子在文章內的位置。 | 6 |
第六部分 | 閱讀理解詳情、大意、隱含的意義、推斷 | 多項選擇題一篇文章,後有六個四項選擇題,要求考生根據對文章的理解為每個問題選出最佳選擇。 | 6 |
寫作考試:寫作考試的考試時間為1小時15分鐘,試卷分兩個部分,兩部分均為必答題。第一部分的`分數佔寫作考試總分的40%,第二部分的分數佔寫作考試總分的60%。兩部分考試重點及形式見下表。
考試部分 | 測試重點 | 測試形式 | 題目數量 |
第一部分 | 寫一封信解釋、表述意見、觀點、提出建議等 | 要求考生根據所給信件及題幹中的五點內容要求寫一封回信(120-180 字)。 | 1 |
第二部分 | 寫一篇備忘錄表述觀點、意見、描述、總結、推薦、勸說、解釋等 | 要求考生根據題幹中的四點內容要求寫一篇備忘錄(200-250字)。 | 1 |
聽力考試:聽力考試的考試時間為40分鐘(含將答案抄寫到答題卡上的5分鐘時間),試卷分4個部分,共30道試題,每題1分。各部分考試重點及形式見下表。
考試部分 | 測試重點 | 測試形式 | 題目數量 |
第一部分 | 理解大意、詳情、目的、話題、態度、感情、意見、推斷 | 多項選擇題聽三個片段(獨白或對話),每段長約1分鐘,三個片段互不關聯。每段聽兩遍。 | 6 |
第二部分 | 理解大意、具體資訊、意見、態度、同意和不同意 | 多項選擇題聽一段長約4分鐘由兩人或更多人參與的會話,聽兩遍。 | 5 |
第三部分 | 理解重點並獲取具體資訊 | 完成句子聽一段長約4分鐘的獨白,聽兩遍。 | 9 |
第四部分 | 辨認說話者及話題、理解語境、確認態度和功能、大意和要點 | 多項配對(其中有一項是多餘的)聽五段同一主題的系列獨白,每段長約30秒,聽兩遍。 | 10 |
口試:口試的考試時間為16分鐘,口試分為四個部分,口試的模式為兩個考官考兩個考生。兩個考官中一個為口試主持人,由其面試兩個考生,並根據總評分標準為每個考生給出一個總的印象分;另一個為評分人,其只旁聽並根據四個具體評分標準為每個考生給出四個分數。這四個評分標準分別側重於:語法和詞彙、語篇組織、語音、相互交流。各部分考試重點及形式見下表。
考試部分 | 測試重點 | 測試形式 | 測試時間 |
第一部分 | 回答問題並展開回答 | 口試主持人分別面試每位考生,問題主要集中於考生在法律領域的學習和/或工作經驗。 | 2分鐘 |
第二部分 | 較長時間獨白並組織好語篇 | 每位考生就主持人分別所給的兩個話題選擇一個,準備1分鐘後就該話題發言1分鐘,並在發言完畢後回答另一位考生就發言提出的一個問題。 | 7分鐘 |
第三部分 | 輪流說話、交流資訊、表述意見、提出建議等 | 兩位考生一起就主持人所給的共同話題展開討論。 | 4分鐘 |
第四部分 | 應答適宜、展開話題、交流資訊等 | 主持人參與討論,就兩位考生的會話提出問題,由兩位考生分別回答。 | 3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