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室的管理責任書範本
篇一:音樂室管理責任書
1、音樂室器材必須做到有明細的帳冊,對新增的器材要及時編號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並做到每學期結束前清點一次。
2、室內的裝置、器材等要排列存放整齊,並保持室內衛生、地面整潔。鋼琴器材要經常維護。音樂方凳要輕擺輕放,確保不損壞地板。
3、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出教室,並且不能隨便開、關教室內的門窗和電器開關。
4、音樂器材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的,需經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出借,出借時必須有記錄,並由借方簽名。
5、音樂室鑰匙做到專人保管、專人負責。離開音樂室時要關窗鎖門,拉上窗簾,每天下班前檢查一遍。
6、裝置、設施、器材更新、添置或報損,系由負責人書面申請,交校長室批准同意後再由總務處辦理。使用時要愛惜各種器材,要增強責任心。
7、音樂室負責人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財產管理制度並且認真執行。
8、嚴禁在音樂室使用電爐、電暖器、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以防止電路受熱後發生短路而引發火災。
管理員簽字:
篇二:音樂室管理責任書
1、音樂室器材必須做到有明細的帳冊,對新增的器材要及時編號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並做到每學期結束前清點一次。
2、室內的裝置、器材等要排列存放整齊,並保持室內衛生、地面整潔。鋼琴、電子琴、錄音機等器材要經常維護。音樂方凳要輕擺輕放,確保不損壞地板。
3、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出教室,並且不能隨便開、關教室內的門窗和電器開關。
4、音樂器材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的,需經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出借,出借時必須有記錄,並由借方簽名。
5、音樂室鑰匙做到專人保管、專人負責。離開音樂室時要關窗鎖門,拉上窗簾,每天下班前檢查一遍。
6、裝置、設施、器材更新、添置或報損,系由負責人書面申請,交校長室批准同意後再由總務處辦理。使用時要愛惜各種器材,要增強責任心。
7、音樂室負責人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財產管理制度並且認真執行。
8、嚴禁在音樂室使用電爐、電暖器、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以防止電路受熱後發生短路而引發火災。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校長: 音樂室負責人:
篇三:音樂室管理員責任書
為確保音樂室器材管理與使用正常化規範化,特與音樂室管理員簽定如下責任狀:
1、負責音樂室器材的管理,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2、做到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
3、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後才能進入器材室。
4、對各種器材、裝置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5、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
6、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有關領導批准,報廢或更新。
7、學校音樂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要嚴格遵守音樂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記,及時歸還。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9 如有遺失或損壞(除不抵抗因素外),按原價一半賠償。
管理員(簽字):
篇四:美術室器材使用管理責任書
為確保美術室器材管理與使用正常化規範化,特與美術室管理員簽定如下責任狀:
1、負責美術室器材的管理,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2、做到一般美術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
3、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後才能進入器材室。
4、對各種器材、裝置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5、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
6、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有關領導批准,報廢或更新。
7、學校美術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要嚴格遵守音樂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記,及時歸還。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9 如有遺失或損壞(除不抵抗因素外),按原價一半賠償。
管理員(簽字):
泗縣丁湖中學
篇五:音樂室安全管理責任狀
根據各級部門對教育技術工作的相關要求,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充分發揮功能室使用效益。特制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認識功能室的積極作用,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
二、紮實管理常規;定期對器材室設施裝置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有關人員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特別要做好貴重音樂器材的維護、保養。
三、充分發揮各類器材的使用效益,並做好記錄。
四、未經學校許可,嚴禁擅自將裝置設施外借。
五、堅持“人走電斷,人離門鎖”的原則,強化防盜措施,管理員應定時檢查防盜狀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整改。
六、做好防潮、防塵、防鼠、防火工作,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帶入室內。
七、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功能室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八、保質保量完成臨時工作,確保各類迎檢工作的順利開展。
九、創新思維、科學利用,力求管理出效益、管理出特色。
校長(簽章): 責任人(簽章):
篇六:音樂室及器材室管理目標責任書新
一、指導思想:
根據各級部門對教育技術工作的相關要求,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充分發揮功能室使用效益。特制訂本目標責任書:
二、責任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認識功能室的積極作用,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
2、紮實管理常規;定期對器材室設施裝置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有關人員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特別要做好貴重音樂器材的維護、保養。
3、充分發揮各類器材的使用效益,並做好記錄。
4、未經學校許可,嚴禁擅自將裝置設施外借。
5、堅持“人走電斷,人離門鎖”的原則,強化防盜措施,管理員應定時檢查防盜狀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整改。
6、做好防潮、防塵、防鼠、防火工作,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帶入室內。
7、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功能室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8、保質保量完成臨時工作,確保各類迎檢工作的順利開展。
9、創新思維、科學利用,力求管理出效益、管理出特色。(該項作為特色加分項)
三、考核與獎懲
1.要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教育的法律和方針政策。否則取消其評優資格。
2.經常對學生經行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中無事故的可以取得年度評選資格。加班級量化分5分,否則扣5分。
3.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2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取消評優資格。
4.認真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前三名分別加3、2、1分。
5.參加鎮比賽獲前三名的分別加4、3、2分。
6. 參加區比賽獲前三名的分別加5、4、3分。
四、責任時間段
安全責任時間: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校 長:
安全員: 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