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應該由誰支付
出現醫療事故以後,需要事故的受害人進行醫療事故的傷殘等級鑑定。在做鑑定的時候,就會涉及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支付的問題。實踐中,很多的事故受害人也是因為不能支付相關鑑定費用導致索賠受到阻礙。下面,小編為您整理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的支付問題。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支付?
《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
衛生部強調,醫療機構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或不配合相關調查,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醫療事故責任。
患者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判定醫療事故等級及責任程度請求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醫學會按照《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對患者人身損害的後果進行等級判定,若二級、三級醫療事故無法判定等級的,按同級甲等定。責任程度按照完全責任判定。
醫療機構無故不參加隨機抽取專家庫專家的,由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向患者說明情況,經患者同意後,由患者和醫學會按照有關規定隨機抽取鑑定專家進行鑑定。
醫療機構有上述情形之一,而對判定或者鑑定結論不服,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或者再次鑑定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透過小編在上文中為您介紹的有關規定你可能對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的有關內容有了進一步的瞭解。醫療事故鑑定對於醫療事故索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你在鑑定醫療事故鑑定的時候相關權益受到損害可以諮詢網站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