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合同
專案名稱:
工程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公明茨田蒲第三工業區
建 設 方:
設 計 方:深圳
GF-2000-0206 (乙種本) XX有限公司廠區裝飾設計 XX有限公司 XX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 12 月31 日
委託單位:
設計單位:深圳XX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XX有限公司廠區辦公樓1-2層室內裝飾、辦公樓外
觀效果、工廠二樓辦公區 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規章、條例。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
2.1專案名稱:XX有限公司廠區裝飾設計
工程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公明茨田蒲第三工業區
工程內容:辦公樓一、二層以及外觀,廠區二樓辦公區
建築面積:約1000 M2
工程造價:
2.2設計範圍:室內外的裝修平面、牆柱立面、辦公樓外立面外觀
2.3設計內容及交付設計檔案的時間:
總設計時間為合同簽訂日起30個工作日完成。
2.3.A出圖標準
(一)平面設計&概念設計階段,乙方提供以下圖紙(各壹套):
a. 辦公區總平面佈置圖及相關風格圖片
(二)方案設計階段,乙方提供以下圖紙(各壹套):
a. 辦公樓外觀圖效果圖一張;
b. 平面佈置圖;前廳效果圖、大會議室效果圖,董事長室效果圖各一張;
c. 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圖、燈具傢俬裝飾品等配套圖
d. 乙方應在施工圖完成,甲方支付設計費用時交付圖紙電子檔案予甲方(一套電子文字,及3套施工圖圖紙正本)。
2.4工作時間共30個工作日,具體為
a、平面設計&概念設計階段:自設計合同簽訂後起7個工作日內。
b、方案設計階段:自方案設計階段定案後起15個工作日內。
c、施工圖設計階段:自初步設計階段定案後起13個工作日內。
d、除不可抗原因外,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如有逾期,設計時間作相應延長。
第三條 設計收費
3.1本合同專案的設計費為人民幣叄萬捌仟元整(¥38,000.00)。
第六條 付款方式
3.2合同簽訂後 叄 天內,甲方支付乙方總設計費的 50 %(即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19,000.00)。
3.3乙方交付所有施工圖、完成施工招標 7 天內,一次付清剩餘設計費; 如果乙方施工中標,剩餘設計費作為優惠折扣給予甲方,甲方無需支付剩餘設 計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轉賣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則乙方有權索賠。
4.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成的設計量向乙方交付費用。
4.3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逾期拾伍天以上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
4.4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具體費用,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 乙方責任
5.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三。延誤壹拾伍天以上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5.2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甲方不再支付設計費,乙方還須就修改部分負責向施工方做設計交底,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並出具意見。
5.3 根據甲方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設計進行調整。
5.4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5.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 各設計階段檔案的確認
乙方交付設計檔案後,甲方應儘快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超過下列期限後不給予回覆,視為確認。乙方交付方案設計後 3 天,修改初步設計 3 天,施工圖設計 7 天,甲方審查設計檔案的時間及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修改檔案的時間不計算在設計工期內。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繪製效果圖。方案階段發生整體修改或者重新設計,按以下辦法處理:
(A) 乙方無償負責整體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體修改,乙方收取工本費
(B) 以上條(A)的基礎上,方案仍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雙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設計方案費及修改工本費的基礎上協商解除合同,設計成果歸甲方所有。
(C)甲方授權委託人:(一) (二)任何一人簽字認可。
(D)乙方授權委託人:(一)吳遠航 (二)任何一人簽字認可。
第七條 施工技術配合
7.1乙方提供施工技術配合應負責下列事宜:
7.2供給工程需要的詳圖,
7.3對施工方進行圖紙答疑及圖紙技術交底。
7.4根據甲方要求及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派員進行現場指導。
第八條 其它
8.1如甲方中途變更設計或要求增加設計內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並簽訂合約(為合同附件)。
8.2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支付費用。
8.3本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起訴)。
8.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8.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6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檔案應按下列通訊地址為準。
甲方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