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的典故和解析
惠子善譬
“惠子善譬”出自《新序·善說》,《新序》為劉向所編。
客謂梁王曰:“惠子之言事也善譬,王使無譬,則不能言矣.”王曰“諾!”明日見,謂惠子曰:“願先生言事則直言耳,無譬也。”惠子曰:“今有人於此而不知彈者,曰:‘彈之狀若何?’應曰:‘彈之狀如彈。則諭乎?’王曰:“末諭也。”“於是,更應曰:‘彈之狀如弓,而以竹為弦。則知乎?”王曰“可知矣。”惠子曰:“夫說者,固以其所知諭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今王曰‘無譬’,則不可矣。”王曰:“善!”
原文意思是說:
一個門客對梁王說:“惠子說話,擅長打比方。大王如果不讓他打比方,他就沒有辦法講清楚一件事情。”梁王說:“行。”第二天,梁王碰到惠子,對惠子說:“今後希望先生講什麼事情都直截了當地說,不要打比方了。”惠子說:“如果有一個不明白‘彈’是什麼東西的人,他問你彈的形狀像什麼,你告訴他彈的形狀就像彈,他能明白嗎?”梁王說:“不明白。”惠子接著說:“這時你告訴他:‘彈的形狀像把弓,它的弦是用竹子做的’,他會明白嗎?”梁王說:“可以明白了。”惠子說:“說話的人本來就是用人們已經知道的東西來說明人們所不知道的東西,從而使人們真正弄懂它。現在叫我不打比方,這就行不通了。”梁王說:“你說得沒錯。”
“惠子善譬”這個故事用以說明:把別人的長處看做短處,並且強迫別人放棄自己的長處去說話、去辦事,那是行不通的。
虛堂懸鏡
“虛堂懸鏡”比喻只要存心公正,自能洞察是非。
此典出自《宋史·陳良翰傳》:“陳良翰字邦彥,台州臨海人。早孤,事母孝。資莊重,為文恢博有氣。中紹興五年進士第。知溫州瑞安縣,俗號強梗,吏治尚嚴,良翰獨撫以寬,催租不下文符,但揭示名物,民競樂輸,聽訟鹹得其情。或問何術,良翰曰:‘無術,第公此心如虛堂懸鏡耳。’”
這段話意思是說:南宋大臣陳良翰,字邦彥,台州臨海(今浙江臨海)人。少年時喪父,非常孝順母親。性情莊重,寫文章很有氣勢。在宋高宗(趙構)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考取進士,做溫州瑞安縣(今浙江瑞安縣)知縣。當地民風以強悍耿直聞名,官吏治民崇尚嚴厲;而陳良翰卻用寬厚的方法對待百姓,催繳租稅時不下達命令,只是宣佈各種東西的名號物色,老百姓高興地爭著繳納,審理訴訟案件也公正嚴明。有人問他用的什麼辦法,陳良翰說:“沒有什麼辦法,只是存心公正,洞察是非,就像在空堂裡懸掛鏡子一樣。”
馬不入廄
此典出自《後漢書·張奐傳》:“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以人懷。”東漢時期,有一個人叫張奐,字然明,敦煌淵泉(今甘肅安西縣)人。漢桓帝永壽元年(公元155年),出任安定屬國都尉。他剛到任的時候,南匈奴派兵七千多人侵擾鬧事。張奐兵少,就聯合東羌人,打敗了南匈奴的軍隊,南匈奴七千多人全部投降,邊界一帶平安無事了。
天無二日
此典出自《漢書·高帝紀下》:“天亡二日,土亡二王。皇帝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
劉邦做了皇帝,建立了西漢王朝,有一次回櫟陽看望他的父親。他五天拜見父親一次,非常恭敬和孝順。父親的家令勸告劉邦的父親說:“天上沒有兩個太陽,一國不能同時有兩個國君。皇帝雖然是你的兒子,卻是一國之主;你雖然是皇帝的父親,卻是陛下的大臣。怎能叫皇帝朝拜大臣呢!這樣做,就會使皇帝的`威信很難樹立起來。”從那以後,劉邦再來拜見父親的時候,他的父親就拿著掃帚,直往後退,以示對劉邦的恭敬。劉邦大吃一驚,馬上彎下身扶住父親。父親說:“皇帝是一國之君,萬民之主,怎能因為我破壞了天下應有的法度!”為此,劉邦十分讚賞家令說的那番話,賜給他黃金五百兩。不久,劉邦下一道詔書,尊稱自己的父親為“太上皇”。
“天無二日”的意思是,天上沒有兩個太陽,比喻一國不能同時有兩個國君。
取道殺馬
此典出自《呂氏春秋·用民》:“宋人有取道者,其馬不進,倒而投之溪水。又復取道,其馬不進,又倒而投之溪水。如此三者。雖造父之所以威馬不過此矣。不得造父之道,而徒得其威,無益於御。人主之不肖者有似於此。不得其道,而徒多其威。威愈多、民愈不用。”
這段話意思是說:
宋國有個人著急趕路,但是他的馬不肯前進。他便把它趕入溪水,淹得它奄奄一息。這樣連續反覆三次,然而那匹馬還是不肯前進。就算像造父那樣最善於駕馬的人,他用來威懾馬的手段也絕不會超過這個宋國人了。他沒有學到造父駕馬的技巧,只是一味地仿效造父馭馬的威嚴。這對於駕馬,是沒有絲毫益處的。那些昏庸的國君同這宋國人有什麼差別啊!治理民眾,沒有正確的方法,只知採用各種嚴刑。結果,嚴刑越厲害,民眾越不會服從。
在《呂氏春秋·用民》中用宋人的故事是想類比統治人民,批評那些不講究正確方法而濫用嚴刑峻法的政治現象。再進一步說,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方式方法和策略,盲目照搬教條都不能達成預期目標。
博士買驢
博士,博學之士,博學之人。此典出自《顏氏家馴·勉學》:“博土買驢,書卷三紙,未有‘驢’字。”
鄴下有個博學的人,他買了頭驢。書寫買賣合同時,他為了炫耀自己的學問,竟然寫滿三頁,文中全是華麗的辭藻:描繪了驢子的形態;敘述了自己需要驢子的願望;鋪敘了雙方買賣的過程;稱讚了賣主的誠實……凡是談到驢子都用“健步”、“蹇衛”等詞代替,而不用一個驢字。這樣的合同當然不合乎制度規範,也是無效的。賣方不肯畫押。博士費了老大的勁,賣弄了自己的才學,卻落個“不好”,十分生氣,於是去衙門申訴。縣官看後,笑道:“應用文字和文學作品是兩碼事,你連這都不懂,真是書呆子,根本算不上是博學之士!”
“博士買驢”比喻廢話連篇、不通人情世故的書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