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房產合同違約的情形層出不窮。雖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過程中,雙方約定了違約金的內容,很多人卻忽略了房產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這個問題。在具體實踐中,房產合同違約金是如何確定的?本文將對相關內容進行介紹。
一、什麼是房產合同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房產合同在《合同法》裡的規範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此房產合同違約金實際上就商品房買賣雙方中違約的一方,因實施了違約行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金。
二、房產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
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都是有約定從約定,因為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如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計算方法,如合同約定出現違約情形後,每天的違約金按定金總額的0.1%計算。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對一套房屋,買方按照合同支付了定金,違約金只有1萬,但是造成的損失超過20萬,那麼買方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如商品房銷售商沒能如期交房,導致買房遲遲不能裝修或者入住,裝修材料因此損毀的,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而對於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違約方應該承擔多大的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確定為總房價的20%,這是法院可能支援的最高上限。因此,許多專家建議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之後違約金時,一般以20%為最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