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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資本化在農村社保制度建立中的過渡作用解讀

土地資本化在農村社保制度建立中的過渡作用解讀

土地資本化在農村社保制度建立中的過渡作用分析

內容摘要:土地保障是現階段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但其保障功能不斷弱化,並且給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帶來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建立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改革的最終目標,但現實中又不能一蹴而就。土地資本化作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過渡選擇,是銜接土地保障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較好選擇。

關鍵詞:土地保障 農村社會保障 土地資本化

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

(一) 使農村土地已無法承載農民對保障的需求

長期以來,土地是我國農民的主要社會保障方式,但土地的保障功能並沒有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強,反而在不斷弱化甚至喪失。其一,土地保障功能的發揮主要有賴於農民所佔耕地面積的大小和土地收入的高低,但無論是農民的人均耕地面積還是土地收益在農民收入中所佔比重都呈明顯下降的趨勢。其二,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必然使部分農民永久失去土地,從而徹底失去土地基本生活保障。

(二)土地所賦予的保障功能給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

土地的保障功能影響了土地經營效率的提高。當在制度上把土地作為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障載體時,擁有一定數量的相對平均的土地就成了每一個農村人口基本生存權的體現。土地按照肥瘠、位置的.遠近被分割成細碎的小塊,而且根據農村人口的變動情況對承包地頻繁地進行調整,小規模的家庭式經營嚴重地影響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以土地基本生活保障功效為主的土地關係影響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已經有大量農民實現了向非農產業的轉移,但由於基本被排除在城鎮人口社會保障體系之外,因此,他們大多視土地為自己最後一道生活安全保障,寧可粗放經營甚至撂荒棄耕,也不願意放棄農地承包權。這使我國目前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大都以兼業轉移為主。這必將嚴重製約我國工業化與城市化程序。

直接建立全面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存在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