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農村社保辦理流程
蘭州市農村社保辦理流程
1.參保登記:(1)農民申請(填寫參保登記表,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2)村級初審→(3)鄉(鎮)審查並建立參保人基本資訊資料庫→(4)縣農保中心稽核,建立參保資訊庫。
2.保費繳納:(1)參保人保費每年定期存入“新農保聯名卡(折)”→(2)信用社代扣繳費→(3)縣農保中心確認到帳,建立個人賬戶。
3.領取申報:(1)發放領取通知書→農民申報(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3)村級初審→(4)鄉(鎮)審查→(5)縣農保中心核定待遇。
蘭州市辦理社保跨省轉移流程
第一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第三步: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