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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學與中華精神關聯

老子哲學與中華精神關聯

雅斯貝爾斯在提出“軸心時期”理論之後,又在《大哲學家》一書中將蘇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穌列為“思想正規化的創造者”,並把老子列入“原創性形而上學家”。的確,孔子和老子是中國文化在“軸心時期”實現“哲學的突破”的兩個開創性的偉大哲學家。

孔子所建立的“思想正規化”,不同於蘇格拉底、佛陀和耶穌所建立的“思想正規化”,即其不是古希臘哲學那樣的思辨理性,亦不是佛教的追求“涅槃”出世和基督教的依靠上帝“救贖”,而是一種以“仁者愛人”、“智者知人”為中心的“道德性的人文主義”的思想正規化。正如雅斯貝爾斯所說,“孔子堅持著他自己的使命,要在世間建立一種人道的秩序”,他把自己的思想“限制在現世的可能性之中”,他所追求的是在現世或世間“建立一個新世界”。這種人文主義的、堅持在現世或世間“自強不息”地追求和實現“厚德載物”的道德理想的精神,就是“中國的精神”或“中華精神”。

老子作為“原創性形而上學家”,他的哲學雖然“原創性”地賦予了“道”“德”以新的意義,主張“自然無為”、“柔弱不爭”,提出了與儒家不同的價值取向,但亦如雅斯貝爾斯所說,“從世界歷史來看,老子的偉大是同中國的精神結合在一起的”,“雖然兩位大師放眼於相反的方向,但他們實際上立足於同一基礎之上”。這“同一基礎”就是老子與孔子都主張在現世實現人生和社會的理想,他們對於現世都“保持著樂觀的心境”。“在這一心境之中,人們既不知道佛教輪迴給人構成的威脅……也沒有認識到基督教的十字架……”他們共同開創和奠定了中國哲學的思想正規化和基本傾向。

在老子之前,“唯天為大”,此“天”雖然與“地”相對而言,但亦是指最高的神或“上帝”。老子在中國思想史上首次提出天地並不是恆久存在的,而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也就是說,在天地產生之先已經有“道”存在了。“道”是天地之“根”,萬物之“母”,“淵兮似萬物之宗”。老子哲學的.“道”,不僅是天地萬物的總根源,而且是天地萬物的總根據。如張岱年先生所說,在老子哲學中本體論和宇宙論“是相互結合的”。因為有了這種結合,所以中國哲學的“本根論”避免了“本體實而不現,現象現而不實”的“自然之二分”,亦因此“天道”才能成為“人事”應該如何的根據。

老子所講的“道”與“德”的關係,相當於後來儒家所講的“理”與“性”的關係。“道”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而“道”寓於天、地、人、物之中就是“德”。因此,“道之與德無間”,它們的區別只在於“道”是超越的,而“德”則是內在的。這種“道”與“德”的同一關係,在儒家哲學中表述為“天命之謂性”,“性與天道合一”,“性即理也”。因為超越的“天道”或“天理”就在人之中,為人之內在的“性”,所以這可以說是“內在的超越”;因為有了這種“內在的超越”,所以人可以依靠“自力”而不必依靠上帝的“救贖”來實現人生和社會的理想。

老子建構“性與天道”的形而上學,不是出於純粹理性的思辨,而是要“推天道以明人事”,故其最終要落實到“尊道而貴德”的價值觀,為其“自然無為”、“柔弱不爭”的價值主張作論證。從消極方面講,儒家批評“老子有見於屈,無見於伸”,而實際上“老聃貴柔”與儒家所推崇的剛健有為、積極進取亦形成互補的關係,這兩者正是中國文化的“一陰一陽”、“剛柔相濟”。老子的思想為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精神增加了柔韌耐久性,也為其“厚德載物”的精神增加了博大寬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