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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政法綜治工作彙報

鄉鎮政法綜治工作彙報範文

小腮鎮距縣城十餘公里,是縣內八個鄉鎮通往縣城的必經之路,與本縣的白泥鎮、龍溪鎮、黃平的平溪鎮、石阡縣的聚鳳鄉接壤,屬典型的山區農業鎮,也是省級二類貧困鄉鎮,全鎮共6個行政村126個組16000人。近幾年來,我鎮黨政一班人牢固樹立四種理念:即平安穩定是生產力的理念;平安穩定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動力和保障的理念;平安穩定是政績和造福人民的理念;不抓平安穩定的領導是不合格的領導,不會抓、抓不好平安穩定的領導是不稱職的領導的理念。把政法綜治工作作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去部署,作為實現“三個文明”共同進步的重要任務去完成,作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根本要求去落實,突出“四個創新”,築牢“四大防線”,全面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範工程實效,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們的基本做法是:

一、創新目標管理責任機制,築牢“大責任”防線

在實施目標管理責任機制上,我鎮突出四個“進一步強化”,築牢“大責任”防線。

一是進一步強化黨政的責任。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各項措施的重要保證。主要體現在“三保”上:一是保隊伍穩定。我鎮把綜治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並選派經驗豐富、工作能力強、業務素質高的幹部負責這項工作,並保持政法綜治隊伍的相對穩定。二是保經費投入。綜治經費按人均1.5元列入財政預算,主要用於對各村的考核,並給各村警務室、調解室、鎮調解庭配齊辦公裝置和一臺數碼相機,給綜治辦配置了相機和電腦裝置。三是保工作排程。綜治成員單位按時召開綜治工作月例會、季度治安形勢分析會等,保證綜治工作月月有排程,季季有安排。

二是進一步強化部門和單位的責任。完善部門責任制和考核制度,促進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多方協力的工作局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強調“三個參與”,即參與矛盾調處,參與回訪複查,參與維護穩定。各單位在工作上只能“進步”,不能“後退”;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主動應對、不能消極應付。要自覺服從社會穩定大局,自覺服從工作排程,不折不扣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服從統一領導,接受綜治機構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是進一步強化村的責任。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寫入村規民約,發揮村、組及廣大群眾的力量,保證全社會都參與這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充分發揮好村治保會、調委會和組管會的作用,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保證了小矛盾不出組,大矛盾不出村。各警務室按“五五制”的工作要求,進村入戶瞭解組情民意,組織村義務聯防隊進入村寨巡邏。

四是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沒有嚴格的責任追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就會落空。我鎮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考評工作,定期進行考核評估,對因領導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問題的`村、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嚴肅查處,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對不重視綜治工作而發生問題的個人,納入鎮的年終未位淘汰考核的一個重要內容。

二、創新矛盾糾紛調處機制,築牢“大調解”防線

我鎮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一方面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推進各項改革和工作決策時充分考慮群眾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另一方面是認真開展加強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集中活動,進一步完善基層人民調解、司法調糾、行政調糾工作機制,將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調處化解在基層、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夯實社會穩定與安全的基礎。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動機制。我鎮健全了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動機制,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緊密結合起來,樹立正確的調解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鎮、村、組三級調解網路,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處、有處必果、有果必公,按照“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的目標要求,提高調解的質效和群眾滿意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切實把責任落實到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嚴格實行群眾信訪案件的接待、回訪和複查工作的首問責任制,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效控制群眾上訪和群體**件的發生。

二是提高鎮村組幹部的調處糾紛矛盾的能力。我鎮大力加強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和村調解室的硬體建設,給鎮、村調解室配備齊了辦公裝置,制度統一上牆,資料統一歸檔,使人民調解工作形成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全面的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轉變觀念,增進感情,改進作風,帶著愛民之情、憂民之心,變被動接訪為主動下訪,變閉門辦案為公開懇談,滿腔熱情做好信訪工作,切實解決好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使90以上的矛盾糾紛在村組調解,做到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鎮”,基本形成了矛盾糾紛調解以村為主的格局。

三、創新社會治安防範機制,築牢“大防控”防線

要實現“大防控”網路,必須建立和完善“三項機制”,即以情報資訊為主導的預警機制,嚴打經常性工作機制,治安防範機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以情報資訊為主導的預警機制。農村警務室是瞭解村情、敵情、政情,捕捉治安資訊的重要途徑。鑑於此,我鎮建立了中關、哨溪和春景三個警務室,各配備一名警長和二名協*,按“五五”工作制度的要求,實現警務重心下移。警務室加強資訊員隊伍建設,建立了10人以上,覆蓋農村的情報資訊網路(治保幹部、治安積極分子7人、治安耳目3人);建立村情、敵情、治安問題3本臺帳;及時登記反饋情報資訊,開展農村不安定因素和治安熱點問題排查,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嚴打經常性工作機制。我鎮堅定不移地貫徹“嚴打”方針,以“兩搶一盜”為重點,始終保持對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把經常性打擊與集中行動、專項鬥爭有機結合起來,根據治安形勢的發展變化,採取不同的鬥爭方式、保持“嚴打”鬥爭的強度和力度。同時,不間斷地搞好治安混亂地區、單位和部位的排查整治,建立動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保持治安大局的持續平穩。

三是建立和完善治安防範機制。健全鎮、村、組綜治網路建設,在鎮、村設立綜治領導小組、治保委員會、調解委員會和治安巡邏隊、老齡協會、禁毒小組、紅白喜事理事會等組織網路,村民小組設立治安聯防組長、民事調解組長和法制宣傳員、情報資訊員和“治安中心戶”。開展好具有小腮特色的“兩警三查”群防群治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行聯戶聯防、黨員群眾義務巡邏等活動,形成橫到邊、縱到底的治安防範網路。

四、創新人人參與齊抓共管機制,築牢“大平安”防線

一是不斷深化“平安建立”活動。深入開展“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單位”等建立活動,建立和完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護、自我救助的“四自”特徵的群眾性治安自治制度。以“四在農家”建立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建立“平安村寨”活動,堅持“寨村並治,抓寨穩村”的方針,在群眾中廣泛開展爭當“遵紀守法戶”、“十星級文明戶”活動,倡導文明進步的道德風尚,廣泛發動群眾支援和參與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形成公共安全公共管、社會治安社會治的新局面。加強對重點人員的教育管理,堅持管理與服務、管理與維權並重,推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社會化、市場化、資訊化和人性化;加強對歸正人員的“新生導航”教育,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嚴格落實幫教管理措施,繼續開展關愛青少年和閒散青年的“三立”教育,積極探索學校、村、家庭“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教育管理模式。

二是不斷深化平安建立的工作力度。我鎮把建設“平安小腮”作為全鎮人民的共同任務,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抓系統,系統抓”、“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等一系列原則和工作制度,進一步抓基層、打基礎,抓熱點、攻難點,練內功、強素質,做到“四個提高”,即不斷提高打擊預防犯罪、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不斷提高化解矛盾糾紛、處置群體**件的能力,不斷提高嚴格公正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不斷提高服務經濟建設、促進改革發展的能力。

總之,在近幾年的時間裡,我鎮黨政一班人齊心協力,共謀思路,建立健全“五化執行機制”,即綜治維穩正規化、防控網路系統化、普法宣傳多元化、安全檢查經常化、考核機制制度化。營造了“四個氛圍”,即人人參與的氛圍,各負其責的氛圍,齊抓共管的氛圍,協調配合的氛圍。在今後的工作中,我鎮將以求真務實的作風,紮紮實實地推進“平安小腮”的建立工作,積“小平安”為“大平安”,為建立“平安餘慶”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