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發布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近日,從太原市統計局傳來訊息:太原發布了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5%,增長上線為20%,增長下線為4%。具體情況為,在不突破當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上線基礎上,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競爭性企業工資增長可高於經濟效益的增長,壟斷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原則上不得突破基準線。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圍繞基準線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上線區間內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業可按下線安排工資增長。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範圍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可低於工資指導線下線(含零增長或負增長)確定工資水平,但要依法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式協商確定,且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太原市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