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養老金替代率
目前我國的養老金替代率平均來說已經達到了60%,但一些經濟發展較為落後和轉型任務繁重的地區,2017年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訊息,這表明還有一定的上調空間。從養老金上調與經濟增長及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來看,近幾年來,養老金上調的速度出現了低於經濟增速和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的現象,這應該是與當前減輕企業負擔、提高在崗職工積極性有關。而在物價漲幅方面,養老金上調的速度則明顯高於CPI的漲幅,可以確保養老金購買力不降低。
由此可見,養老金的調整有一系列的約束條件。如果上漲過快,就會加重養老金的支付負擔和企業的繳費負擔,反過來又可能影響我國養老金的可持續發展。如果調整過慢,就會使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下降,不利於全社會的協調發展。
上漲幅度如何確定?
自2005年至2016年,我國已經連續12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使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從640多元提高到2016年的2400元左右。2005年至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年至少上調10%,2016年則放緩至6.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是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
從我國的情況看,經過改革開放以來持續30多年的高速發展,目前已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近幾年,GDP增速、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都呈下降趨勢。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養老金此前連續多年上調10%,一是因為養老金起點較低,二是因為我國經濟快速增長。養老金漲幅要高於物價漲幅,但不宜長期超過工資增幅,只要在兩者之間,都是合理的。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2016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僅同比上漲2%,低於預期上漲3%的預測指標,屬於溫和通脹範圍,反映了物價水平得到有效控制並保持基本平穩。
“去年1至3季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大致在6.3%,增幅繼續減緩;去年我國GDP增速為6.7%,與上年的6.9%相比有所下降。”金維剛說,“因此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確定為比上年增長5.5%左右是比較合理的。”
具體調整怎樣進行?
人社部這位負責人特別強調,“5.5%左右”的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5.5%增加養老金。
此次調整,各地將兼顧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合理確定各部分的`具體標準。此外,今年調整將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調整的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預計可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金維剛說,由於各地情況存在差異,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時間不長,工作基礎和進展地區間不平衡,各地調整養老金髮放到位的進度可能會有快有慢。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不屬於此次調整範圍。
體面養老如何保障?
衡量退休人員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標是“養老金替代率(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水平之比)”。國際經驗顯示,當養老金替代率達到70%左右時,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與在職時大體相當,而低於50%時生活質量則下降。
“按照養老金與繳費工資基數的比值計算,2014年我國養老金替代率達到了67%。”金維剛說。而據褚福靈測算,從2005年至2014年,全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資替代率從近60%逐步下降。儘管統計口徑不同,替代率的結果存在差別,但想要僅僅依靠基本養老金就能過上富裕的生活恐怕有點不切實際。
更何況,現實的情況是,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2016年已經有7個省份當期收不抵支。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運華認為,這就需要繼續在基金增收上下工夫,實行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大擴面徵繳力度,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此外,要劃撥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加大財政投入,加快養老金投資步伐實現保值增值。”向運華建議,同時加速出臺實施企業年金辦法,讓這一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真正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