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糾紛起訴狀範文
購銷合同糾紛起訴狀範文
原告:XXXX技術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村南大街X號。
法定代表人:張XX,總經理。
電話:010-XXXX被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路X號。
法定代表人:李XX,總經理。
電話:010-XXXX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貨款152100元及違約金50766元(暫計算至20XX年7月15日),合計202866元;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10日至3月12日,原告與被告以傳真的方式簽訂三份《產品購銷合同》,合同均約定原告為被告供應CISCO交換機,貨物總價款為162100元。雙方約定了交貨地點、驗貨及付款時間,逾期付款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合同總額的3‰的滯納金。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於當日將貨物發出,並由被告簽收。但被告並未依約履行付款義務,僅支付貨款1萬元。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帳戶無足夠現金為由予以拖延,並於20XX年6月7日向原告出具《承諾書》一份,其承諾自願按合同條款支付違約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貨款162100元。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技術有限公司
20XX年7月4日
購銷合同糾紛起訴狀範文
原告:王XX,女,漢族,現就職於XX市勞教所第X大隊,電話:XXXXX
被告:河北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路XX號,法定代表人:張XX,電話:XXXXX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剩餘房款339500元整;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20XX年9月10日與被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由原告購買被告擬建造的位於XX縣XXX的一套面積為181.65平方米的商品房,該房屋為聽楓苑t11號,交房日期為20XX年5月1日之前。協議生效後,原告如約向被告一次性支付總房款389500元。但是,被告卻遲遲沒有建造該房屋,超過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違反合同約定,未履行交房義務,導致原告的入住權利無法實現。雙方在合同第九條中約定:“出賣人逾期超過45日未能交房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儘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張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為止只返還給原告房款50000元,遲遲不予返還剩餘房款,未能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現訴諸法院,請求法院判如所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王XX
XX年X月X日
附:本訴狀一式二份
證據X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