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勞動合同糾紛
有關勞動合同的問題:
今年5月26日,我以前在的單位通知我下崗放假,此時我2005年從來沒發過工資。
我於6月1日找到一單位開始試用
於9月10日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直到目前為止,2005年元月到五月的工資以前單位還沒發給我
我就想請教一下
法律上我討工資是否站得住腳,原單位能不能以我心簽訂勞動合同而拒付工資並告我違約????我以前的`各種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還能不能轉給我(跨省了)。
還有,我當初跟原單位籤合同的時候,籤的是稀裡糊塗,合同內容是什麼我記不清了,因為合同我這裡沒有,當初他們拿一個空白合同告訴我簽字,我簽字後他們說要到總公司蓋章,就沒給我合同,直到現在我也沒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