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化學複習計量知識點
一、根據化學式的計算
1、計算相對分子質量
相對分子質量=化學式中各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的總和。
點撥:①計算物質的相對分子質量時,同種元素的相對原子質量與其原子個數是相乘的關係,不同種元素相對質量是相加的`關係。
②計算結晶水合物的相對分子質量時,化學式中的“·”表示相加,而不表示相乘。
③化學式中原子團(或根)右下角的數字表示的是原子團(或根)的個數。計算時先求一個原子團或根的總相對原子質量,再乘以原子團(或根)的個數,即得出幾個原子團的總相對原子質量。
2、計算物質中各元素的質量比
組成化合物的各元素的質量比=化合物中各元素的相對原子質量總和(即相對原子質量與原子個數乘積)之比。
點撥:①計算時一定要寫清楚各元素質量比順序,因順序不同,比值也不同。
②計算時的結果約成最簡整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