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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的文章

關於成人高考的文章

這兩天監考成人高考,以前給學校安排教務的領導打過招呼,希望不要給我安排這樣的監考。於是有幾年沒有監過這樣的考試了。這次考前的教務培訓時,領導們再三強調說,成人高考是國家級考試,就象每年的普通高考一樣,應該嚴肅、嚴謹、嚴格對待這次考試。搞得我比監高考還緊張。

可實際情況是,監考過程中根本做不到“三嚴”。要上廁所的考生絡繹不絕,整個男廁所人員暴滿,有的考生呆在廁所的時間長達半個小時,後來,一個同事告訴我,呆上一個小時的都有。

我便開玩笑地說,那些人不是來參加考試的,而是來上廁所的。

顯然那些人是借上廁所之名,呆在廁所裡搞舞弊。

所以監這樣的考試,不但沒有意思,還很痛苦。

其實考點也知道有這樣的事,但他們就是不去廁所把那些搞舞弊的人喊出來。有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聽之任之。不過在第二堂的考試時,又強調了一條新的要求:“原則上不準上廁所”。

“原則上不準上廁所”,等於“原則上沒說”。下午的英語考試,情況並無多大好轉。

今天上午的安檢,有不少同學帶有兩個手機,安檢老師提醒多次,有人才不情願拿出來。也不聽安檢老師說的關機後放在講臺上。我又提醒他們,可還是不願意上交手機。我就有點不客氣了,不交是吧,那我喊得外面的領導來拿。

那些人才一百二十個不願意地把手機交上來。

另外,上午的考試開考僅十九分鐘,就有人提出要上廁所,如果,我說的是如果要去舞弊的話,真是越來越不象話,剛把試題看清楚,就要上廁所,也是太放肆了。於是我沒有允許,並說了“原則上前一個半小時不許上廁所”。

中午,我正在吃中飯,接到學校領導電話,說有考生告我的狀告到省裡去了,主要有兩條。

第一條:狀告我不准他們上廁所;

第二條:我和另外一個監考老師在一起大聲講話,影響他們考試。

我的回答是,第一條,出入不大,我確實說過樣的話,但我說的是“前面一個半小時不許上廁所。”整個考試兩個半小時嘛,這樣說也不太過分。當然這裡面也確實也有身體不適,確實要上廁所的,有點不太人性化。但我怎麼分得清楚,舞弊的這樣厲害。

對於第二條,我的回答是,實屬無稽之談,無中生有。今天聽了這樣的話,我出奇地平靜。我對那位領導說,第一你們可以去問在我們考場外面的外保老師,也是我們學校的.一箇中層領導,第二可以去調看監控錄影。

所以說,這樣的人告這樣的狀太沒有中傷力了,應該來點更陰的,更狠的。好讓我在學校和教育機構掛上個黑名單號,讓他們以後再也不安排我監這樣的考試。

這樣一來,我更應該感謝這種人了,因為加培訓時間,前後兩天,就讓我賺了兩百元的監考費。而現在連一個最一般的小工工資都要150元一天,錢多錢少當然是一個問題,更主要的問題是監了這樣的考試,覺得自己連一個普通的小工都不如,心裡真有點不舒暢。

成人高考呀成人高考,監考時讓人不舒服,監考後還是讓人不舒服。

以後還是去打打招呼不再監這樣的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