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考作文評分標準
福州中考作文評分標準
注:A內容B語言C篇章
1、一類卷:(54—60分)
A符合題意,中心突出,內容充實;B語言順暢,沒有語病;C結構完整,條理清楚。
①具備ABC三項條件的,評一類下(54分);
②立意深、構思巧、語言生動形象的評滿分; 具備其中兩項條件的,評一類上(58一59分)。 具備其中一項條件的,評一類中(55—57分)。
2、二類卷:(45—53分)
A符合題意,中心明確,內容具體;B語言通順,偶有語病;C結構完整,條理較清楚。
以49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
①具備B項和另一項條件。其餘一項達到三類卷標準的,獲得基準分;
②具備ABC三項條件的,酌情加分;
③具備B項條件,而另兩項只達到三類卷標準的,酌情減分。
3、三類卷:(36—44分)
A基本符合題意,中心較明確,內容尚具體;B語言尚通順,語病不多;C條理尚清楚, 能分段。 以40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
①基本具備ABC三項條件的,獲得基準分;
②其中B項比較好的酌情加分;
③另有某些缺點的,酌情減分。
4、四類卷:(18—35分)
A偏離題意,中心欠明確,內容不具體;B語言不通順,語病較多;C條理不清楚。
以26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
①凡屬ABC三項之一者,評為四類卷,獲得基準分;
②另兩項較好的,酌情加分;
③兼有ABC兩項以上情況的.,酌情減分。
5、五類卷:(0—l7分)
A文不對題,不知所云;B語病嚴重,文理不通;C結構混亂,不能完篇。
以9分為基準分,適當浮動:
①凡屬ABC三項之一者,評為五類卷,獲得基準分;
②其它兩項尚好的,酌情加分;
③兼有ABC兩項以上情況的,酌情減分。
說明:
1. 漏寫題目扣3分。
2. 錯別字每3個扣l分。重現不計,扣滿3分為止。
3. 字跡工整的加2分,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的扣2分。
4. 凡認為觀點有嚴重錯誤,或文不對題的答卷。應提請評卷領導小組研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