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和基金有何區別
信託與基金有何區別?從這兩個概念的本源上來說,信託和基金是獨立但有交集的兩個概念。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託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託人),他運營這個財產,並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託人如何運營,取決於信託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託法律檔案裡的約定。而基金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並享受收益。這裡的“一定形式”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夥企業,也有可能是信託。由上述分析可見,信託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資者(信託的委託人)把錢集中起來,透過信託法律安排交給信託公司(信託的受託人)投資運營,投資收益根據比例分配回投資者本人(信託的受益人)。這種為了投資的信託安排通常稱為“單位信托”。
基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公司擁有一批既有較高學歷、又有豐富投資經驗的專家。他們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分析判斷能力,能及時掌握大量的資訊資料, 能對金融市場上各種品種的價格變動趨勢作出比較正確的預測,較大限度地避免投資決策的失誤,提高投資成功率。
存續時間:信託(除了某些特別的慈善信託)只會存續80-100年,在年數到了的時候,資產必須被分配或放置到另外一個信託中(也許100年後有更好的解決方法)。而基金會只要保持註冊狀態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因為法律系統可能會改變,所以無限期存在不一定是一件好事情,而你可能需要時不時的去做一些改變,尤其是財產總金額特別大的時候。因為這個原因,對於家族辦公室來說較好的結構是讓基金會成為私人信託公司的股東,而私人信託公司來持有實業的股份。所有權:對信託來說,受託人是法定所有人,受益人是擁有受益權,這樣說來,所有權和受益權是分離的。這意味著當受託人有問題的時候,受益人可以聯合起來換掉受託人。或者在所有的受益人都在而且成年的時候,因為他們都在資產中擁有權益,可以終止信託關係。但基金會不會有所有權的分離,而是絕對的.控制,除非基金會分配資產給受益人,否則他們是沒有任何權益的。這意味著管理委員會可以剝奪受益人的資產(除非有防止濫用的機制被定製進去)。在防範債權人的侵害方面,基金會是有優勢的,但要防範壞的管理委員會的風險。
基金包含資金(英語:fund)和組織(英語:foundation)的兩方面含義。從資金上講,基金是用於特定目的並獨立核算的資金。其中,既包括各國共有的養老保險基金、退休基金、救濟基金、教育獎勵基金等,也包括中國特有的財政專項基金、職工集體福利基金、能源交通核心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等。從組織上講,基金是為特定目標而專門管理和運作資金的機構或組織。這種基金組織,可以是非法人機構(如財政專項基金、高校中的教育獎勵基金、保險基金等),可以是事業性法人機構(如中國的宋慶齡兒童基金會、孫冶方經濟學獎勵基金會、茅盾文學獎勵基金會,美國的福特基金會、富布賴特基金會等),也可以是公司性法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