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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溫補貼標準

2016北京高溫補貼標準

如今已是五月,夏日炎炎,不少在戶外或者長期在高溫環境中工作的務工人員可享有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由於每個省市對高溫補貼標準的規定不同,因此不同地區的勞動者獲得高溫補貼的數額也是不同的.。下面,聘才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2016北京的高溫補貼標準,2016北京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6北京高溫補貼標準

北京高溫補貼時間:每年6-8月

北京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

高溫補貼哪些人可以領?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中暑可申請工傷

依照新《辦法》,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的,經診斷為職業病、認定為工傷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在35℃以上高溫天氣作業的,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適時調整。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時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不得以發放物品代替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並且不能以降溫物品替代高溫補貼。所以,國家法律是明令禁止以實物代替高溫補貼的發放的,高溫補貼必須以現金髮放,且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另外,用人單位的高溫津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企業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員工可向所屬地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措施》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那麼2016年北京市高溫補貼標準有多少?什麼時候發放?

2016北京市高溫補貼發放時間與標準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衛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釋出的相關檔案規定,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繼續在6-8月份發放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同時,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相關負責人介紹,“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部門介紹,露天作業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溫津貼。

職工未領到高溫津貼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同時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對用人單位進行統一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了建築、製造、採礦、餐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檢查內容包括企業遵守高溫津貼規定、遵守工時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等方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