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辦理完離職,要求取回當初入職時填的各種表格
員工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要求人事部交還當初入職時他本人填的各種表格(求職申請表原件\員工登記表原件\體檢表原件\員工轉正表原件\等等等),他說因為自己離職了,所以不想有任何自己的資料留在公司,全部都要拿走.這個合理嗎?公司認為這些資料所用的紙張是公司的`財產,員工認為資料都是個人隱私,既然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了,這些員工的資料應該交還..............員工要求取回體檢表,公司同意了.如果你作為人事,你會交還這些資料給員工嗎?你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