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財務管理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及規範要求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及規範要求

一、票據使用方面

1、收入票據不規範。學校食堂收取的師生伙食費、飯菜下腳處理收入等所有收入都必須開具財政部門印製的學校食堂專用票據,不得使用自制或自購的不規範票據。

2、支出票據不規範。要求:①向固定營業場所購物必須取得發票,1000元以上的儘量是稅務發票;②採用學校自制的購貨報銷單的,必須有出售人親筆簽名;③購買實物的票據,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和審批人簽名,且名字不得代簽;④購貨時儘量當日結清貨款,索取發票;如採用記賬方式,將幾天的同類貨物合開一張票的,背面必須附有清單。

二、採購驗收環節方面

1、人員設定不合理。食堂貨物採購、驗收必須實行內部牽制制度,一般學校應實行雙人採購,規模較大的學校,驗收人員也應至少兩人,驗收人員在貨物驗收後應當場在票據上簽名,採購人員和驗收人員一般學期中途需進行輪換,最長一學期必須輪換。

2、採購程式不合法。學校食堂用的鍋爐、冰箱、消毒櫃等屬於有關部門採購目錄內的物品,應嚴格按集中採購要求組織採購,不得未經市有關部門採購辦審批而自行購置。

3、採購渠道不合規。食堂用的米、油應全部由局後勤配貨中心統一配送。

三、收入管理方面

1、教職工伙食費未收取。教職工和食堂人員的工作餐,應以適當標準按月收取,記入“教師伙食收入”科目。

2、銀行賬戶利息未入賬。食堂專用銀行賬戶產生的利息收入,每季末應憑銀行結息單及時入賬,記入“利息收入”科目。

3、學生伙食費收取偏高。學生的伙食費收取,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4、伙食費收入坐收坐支。師生上繳的伙食費,應按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及時全額繳存食堂專用銀行賬戶,不得直接用於食堂支出。

四、支出管理方面

1、違規列支招待費。食堂賬上不得列支學校招待費。

2、違規列支教師獎金、福利費(含實物福利)。食堂賬上不得列支教職工結構工資、考核獎、節日福利費和實物福利費等獎金福利。

3、違規列支與食堂經營無關費用。食堂賬上不得列支與食堂經營無關的費用,不得弄虛作假、虛列支出,剋扣、擠佔學生伙食費。

4、教師管理補貼超標準發放。教師就餐管理補貼是學校為加強對學生就餐期間的管理和服務,安排教師為學生打飯菜、維持學生就餐秩序等,向教師發放一定數額的補貼。就餐管理補貼要按參與管理的實際人數和時間計發,學期發放總額不得超過伙食費總額的10%。

5、水電費、裝置費和維修費非正常列支。這三項費用應適當控制,水電費按實際支出在賬內列支,裝置費和維修費總額不超過伙食費總額的5%。

五、監督控制方面

1、財務制度不完善。各直屬學校、教辦、中心學校都應制訂或修訂完善食堂財務管理制度,並於20xx年9月30日前送一份報核算中心備案。

2、教辦(中心學校)對所屬學校食堂缺乏監管。要求:①教辦、中心學校應經常對所屬學校食堂進行檢查、監督與指導,每學期至少一次對所屬食堂進行突擊檢查;②教辦、中心學校會計應重視對所屬學校食堂結報的發票進行稽核,對可疑發票進行核實,及時作出處理;③應在每月結賬後對報表資料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所屬學校,並督促整改。

3、對供菜商缺乏控制。學校食堂用菜原則上應由學校工作人員到菜場採購,因特殊情況,確需採用配送等方式送貨到校的,配送金額不得高於當天食堂用菜總額的50%,學校自行到市場採購不得低於當天用菜總額的.50%;從6月1日起,學校食堂每天購菜情況應進行公示(要求:①在食堂醒目處單獨設定食堂財務公示牌;②按統一公示表格、統一公示專案、統一公示時間進行公示)。

4、發票籤批手續不完善。從6月1日起,食堂的所有支出發票原則上須由校長籤批。規模較大的學校食堂,伙食類(指糧食、菜類、調味品)支出發票校長可授權分管校長(書記)籤批,但其它發票仍應由校長籤批;實行授權籤批的,被授權物件、範圍應在制度上明確規定。

5、財務賬目未公開。要求:①直屬學校按諸教[20xx]8號《關於切實加強學校財務清理工作的意見》規定,每學年末清查一次;教辦、中心學校所屬學校每學期末清查一次,清查情況要在校務公開欄公示,並書面上報教辦、中心學校;②每月食堂財務報表次月10日前在食堂財務公開欄上公示。

6、崗位設定不合理。要求:①採購人員、驗收人員應按上述要求設定;②教辦、中心學校負責所屬學校食堂財務賬目核算的會計、出納須由行政會計、出納兼任;③教辦、中心學校所屬學校食堂出納不得由行政出納兼任,且一學年輪換一次;④直屬學校食堂會計必須由行政會計兼任,食堂出納必須與行政出納分離,且一學年輪換一次。

六、財務核算方面

1、期末結餘比例超標。學校食堂是服務師生的視窗,必須在規範支出的前提下,透過提高伙食質量和降低收費標準,把食堂結餘控制在伙食費總額的5%以內。

2、固定資產核算不規範。在食堂賬內列支的裝置購置費,如該裝置符合固定資產管理要求,應將發票影印件送核算中心,在行政賬的“固定資產”科目登記反映。

3、代辦客飯費核算不規範。食堂代辦的行政客飯費,應按實際成本向學校行政結算。

4、愛心營養餐費核算不規範。愛心營養餐費不得直接發放給享受物件,應讓享受物件每週在校享用規定餐數的營養餐。

5、飯菜票、IC卡結算餐費核算不規範。憑飯菜票結算餐費,應透過“庫存飯菜票”和“飯菜票基金”科目核算;憑IC卡結算餐費,應透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不得將IC卡衝值款和購飯菜票款直接作為“伙食收入”入賬。

6、每月結賬不及時。財務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及時對財務賬目進行處理,每月月底應及時記賬、結賬,每月結賬後務必做好資料備份,備份要完整。

7、期末衝賬、賬本報表列印、學期報表報送、教辦檔案移交時間未準確把握。要求:

①食堂賬按學年度建賬,公曆年末不衝轉,至學年末(7月底)再衝轉;

②總賬、明細賬列印為12月份結賬後,報表列印為每月結賬後、次月10日前;

③學期報表報送核算中心時間為每學期結束教師離校前,報送方式透過都會網路,7月份報表應是衝轉前資料;

④教辦、中心學校對所屬食堂賬目每學期末向學校移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