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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院校組織實習屢侵犯學生權利現象解讀

職業院校組織實習屢侵犯學生權利現象解讀

要讓實習貨真價實,與學生的專業學習緊密結合,對職業院校來說,更重要的改革措施是建立現代學校制度。

今年中秋節,位於西安市長安區的西安城市建設職業學院部分大二學生過得憂心忡忡。放假前,他們收到去江蘇的工廠“實習”的通知。有學生質疑說,到學校是來學習專業知識的,大二就去工廠實習,豈不成了廉價勞動力。校方回應稱,讓大二學生去外地不同的單位,不是實習,而是一種認知實踐。這幾個月的專業課程會順延到後面的學期中。學生們參加認知實踐,每個月也會發給報酬。

雖然學校聲稱這是新的教學體制改革,但怎麼看,都和此前媒體曝光的一些職業院校不尊重學生意見,以實習之名讓學生去做廉價勞動力差不多。學校從中既賺勞務輸出管理費,又“節省”辦學開支——收了學生學費卻不上課。類似事件層出不窮,而且屢屢成為公共討論的話題。

職業院校學生在求學期間,進行認知實踐,或者頂崗實習,以此積累實踐經驗,當然十分重要。近年來的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改革中,也提出了校企合作、現代學徒制等改革措施。但是,這些改革措施在推行時,都存在是否會走調變形、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影響教育教學質量的質疑。要讓這些改革順利推進,需要職業院校建立現代學校制度。

職業院校在進行校企合作、組織學生進行實習或認知實踐時,必須由學校(及院系)的教授委員會,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專業人才培養要求,設計實習和認知實踐的程式和方法,將其納入學校的人才培養體系,而不能由行政領導或行政部門拍腦袋決策。在西安這所學校的實習爭議中,學校說法也不一,接受採訪時,該校校辦和招辦的值班人員均表示未接到學校關於二年級實習的正式通知,還表示上一屆的二年級學生並未去工廠實習。這就令人好奇,一個年級很多學生外出實習這麼大的事,為何學校都沒有統一的說法,到底是誰作出的決策?

高校必須按專業培養要求,遴選實習、實踐單位,不能隨便安排一個企業、社會機構。整個實習、實踐要有系統方案,包括師資、具體內容、學生考核、實習實踐質量評價。廉價學生工現象,嚴重影響我國職業教育發展和產業發展,就是因為學校和一些低端勞動密集型企業合作,搞所謂的實習、實踐,派學生去做一些沒有技術含量的勞務活,以此填補企業招工難。因此,學生得不到任何有價值的教育,本該淘汰的'企業卻因廉價的學生勞動力維持生存。

雖然實習是職業院校學生完成學業的必經環節,但實習安排必須聽取學生意見,因為這直接關係到學生的權益。實習期間的安全保障、薪酬待遇,必須事先告知學生,並徵得學生同意。近年來,職業院校組織學生實習,屢屢出現侵犯學生權利的糾紛,就是因學校在組織實習時沒有聽取學生意見,學生在惡劣的實習環境中,加班加點工作,只拿很低的薪酬,且覺得沒有多少收穫,不得已才透過向媒體爆料維權。

只有職業院校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由教授委員會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辦學條件,討論學校的專業、課程設定,聘請師資,組織教學活動,嚴控教育質量,那麼,為學生配備雙導師、加強校企雙方合作,選擇有資質的企業對學生進行與職業教育相關的技能培訓和職業化訓練,也就順理成章了。